2010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原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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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原则说明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2010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原则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2010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原则的相关消息。现将2010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原则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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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有序。招录工作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录用等相关工作。 #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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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考择优。招录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
(四)定向培养。招录工作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承担培养任务的政法院校,严格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规定,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