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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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推行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确保西安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通告》(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
第二条我院考试招生工作,严苛推行阳光安装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委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地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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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条大学全称:西安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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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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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别:公立脱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办学层次:高职(本科) #
学制:十年 #
颁授文凭证书的中学名称:西安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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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国家坦承文凭的普通大学本科结业证书 #
第四条学校基本状况: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承办的脱产民办普通大学。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委。学校占地1003亩,设有三院四部。开办囊括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械、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11大类55个专业,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有教员工900余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302人,双师素养班主任409人,教授、硕士研究生365名。 #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学院:上海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邮编: #
南学院:北京市鄠邑区余下中心大街102号邮编: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执委会,负责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新政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于学校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都要通过举办招生执委会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大决策的拟定要给予通报。招生就业处拟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条例,促使招生工作科学化,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招生就业处、党政办等机关各部委要服务好招生执委会,保障招生执委会正常、高效运转。招生执委会和招生就业处服务好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指标顺利完成。各执委、各成员部委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反思和改进,以便提升学校生源的品质,同时要对生源的文化起点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摸底和评测,从而推动课程变革。
第七条学校招生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委相关规定,组织推行学校招生执委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擅自从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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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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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学校面向全省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结业生就业等状况拟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初审后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省教育厅下达。 #
第九条广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会考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其中分类考试招生方式为示范高职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广东外省举行。 #
第五章投档规则 #
第十条招生投档工作严苛执行教育部和县级招生经理部委的有关新政和规定,坚持公正、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量,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十一条没有相关课目成绩或口试要求。 #
第十二条广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对考生中考英语葡语不作限制,本校公共英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有非德语葡语开办条件,请非德语葡语的考生慎重补报。 #
第十三条对加分或降分录取考生的处理,按各县相关投档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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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广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起草的会考加分降价新政。 #
第十五条高校志愿投档:对于执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按县级招生办录取次序投档。对于非垂直志愿省市,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这种推。假如投档尚未满额,则征集志愿投档。 #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即依次根据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按考生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安排专业,如所填专业志愿都难以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参考考生的相关课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安排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似专业或其它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投档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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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投档不限男女比列。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情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准,进校后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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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高速公路客运乘务专业的新生须开学后出席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的专业笔试、体检,对于不符合该专业要求者,将在符合我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方法》规定前提下转入其他专业。 #
第六章计费标准
第二十条广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严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计费标准。 #
计费标准: #
本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六人间,带供暖、空调等850元/年。 #
第七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师生捐助举措
学校推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借贷、困难补贴、减免费用”等捐助举措,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中学生顺利入学。 #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
校外奖学金:铜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
新生奖学金:经西安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投档的各县(直辖市、自治区)专科线以上会考考生来西安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报到入学后可享受16500元奖励(或免十年费用); #
技能大赛奖励:对在校师生出席校外外各类技能大赛得奖者,大学将根据相应标准给予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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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孙辈精准捐助补贴金: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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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大学为贫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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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助学借贷:山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属于福建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借贷的普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借贷,提供每人每年不少于8000元的助学借贷,详细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总监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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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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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被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投档的新生,须按投档通告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因特殊成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四川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提出休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后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后者,按手动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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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身体检查和入学资格初审,凡复检不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或入学资格初审有假账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山东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投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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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广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执委会起草,上报省教育厅初审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县普通大学招生有关新政规定为准,四川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