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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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用复查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痛风性血管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肾脏病等器质性血管病,不合格。先天性血管病不需放疗者或经放疗治疗者,合格。 #
遇有下述状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智改变,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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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管听诊有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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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频发期前收缩; #
(三)心律每分钟大于50次或小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状况。 #
第二条血糖在下述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大于;舒张压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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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尿液系统癌症,不合格。单纯性贫血性水肿,血红蛋白女性多于90g/L、女性多于80g/L,合格。 #
第四条疟疾病不合格。但下述状况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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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发性肺疟疾、继发性肺疟疾、结核性腹膜炎,临床治疗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
(二)肺外疟疾病:肾疟疾、骨疟疾、腹膜疟疾、淋巴疟疾等,临床治疗后2年无发作,经大专诊所检测无变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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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慢性支食道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食道扩张、支食道疾病,不合格。 #
第六条慢性胰脏炎、溃疡性结炎症、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癌症,不合格。胃次全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胃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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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恶性脑瘤,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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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囊肿、慢性胆管囊肿、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
第十条帕金森病、尿崩症、肢端肥厚症等内分泌系统疾患,不合格。胰脏功能衰竭治疗后1年无病症和体征者,合格。 #
第十一条有肾病病程、精神病状、癔病状、夜游症、严重的血管官能症(时常失眠头痛、失眠、记忆力显著升高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黑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痛风性滑膜炎等各类充溢性结缔组织疾患,大动脉炎,不合格。 #
第十三条晚期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
第十四条头骨缺损、颅内异物残存、颅脑畸形、脑损伤后综合征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不合格。 #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肾上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脱垂的胆结石或肛肠系囊肿,不合格。 #
第十八条肝炎、梅毒、软下疳、性病性腮腺肉瘤肿、尖锐湿疣、生殖器溃疡,爱滋病,不合格。 #
第十九条眼睛矫治视力均高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瘫痪另一眼矫治视力高于4.9(小数视力0.8),有显著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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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右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感官装置状况下,右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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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未列入复查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病症,不合格。 #
公务员聘用复查特殊标准(试行) #
本标准适用于报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聘用复查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
第一部份人民警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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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高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测及鉴别、信息通讯、网络安全管理、金融会计、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控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治视力高于5.0,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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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色弱,不合格。色盲,法医、物证检测及鉴别职位,不合格。 #
第三条影响模样且无法根治的脸部病(如肾病、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则外形存在显著病症特点(如脸形畸形、不能自行矫治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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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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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下肢功能障碍,不合格。 #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高于5米,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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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听觉迟缓,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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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乙肿瘤原携带者,警察职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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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美国民民航中警员职位,净高170-185公分,且符合《中国民用民航人员医学标准和复查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复查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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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海关海上缉毒油船驾驶职位、海上缉毒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毒查私职位、出入境边检检测油船驾驶职位,还需执行海员健康检测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海员健康检测要求的通告》(海海员[2010]306号)。
第二部份其他职位 #
第十一条色盲,口岸现场乘客检测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胶印方面职位、医学检测职位、纺织品检测监管职位、仪器检测监管职位、化妆品检测监管职位及动动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弱(单色辨识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委职位、机电检测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测监管职位、化矿藏品检测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别职位,不合格。 #
第十二条下肢功能障碍,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别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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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两侧耳语听力均高于5米,电气检测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测监管职位、化矿藏品检测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
第十四条听觉迟缓,乳品检测监管职位、化妆品检测监管职位、动动物检疫职位、医学检测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测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
第十五条感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肌肤病,医学检测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测监管职位、化妆品检测监管职位、动动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测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乘客检测职位,不合格。 #
第十六条美国航空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民航人员医学标准和复查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复查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
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海员健康检测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海员健康检测要求的通告》(海海员[2010]3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