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相关消息。 #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
0401001001秘书行政司财务处 # |
103.9分 # |
0401002001政研司综合处 # |
113.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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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2001政研司政研处 # |
112.6分 # |
0401003001联络司新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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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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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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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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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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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惠中 # |
150139482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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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计伟 # |
150144019201 # |
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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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70080401 # |
陈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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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33067311 # |
陈琳 # |
150170471419 # |
吴妍辉 # |
150171191911 # |
陈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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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37028022 # |
傅瑊瑊 # |
150170801405 # |
章亚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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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33075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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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笑古 # |
150170810409 # |
刘潇 # |
150143013723 # |
叶博 # |
150131070317 # |
邢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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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70030715 # |
姜虹 # |
1501703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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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爽 # |
15013706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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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坤 # |
150170742623 # |
谭永豪 # |
15013247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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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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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7055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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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东 # |
150112090315 # |
闫静 # |
110170540529 # |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安排 #
考试分为面试、专业科目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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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所有参考人员于2月22日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所提交材料见后。 #
2.面试安排在2月23日进行,全天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
3.专业科目笔试安排在2月24日上午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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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可乘13、21、32、65、68路车到三里河站下)。 #
四、考察与体检 #
依据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再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果没有合格人选,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规定程序从候录库中录用。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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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所有入围人员于2月15日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办并详细说明放弃考试的理由。 #
2.请所有参考人员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
待业人员还需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
3.调剂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外,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
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办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
4.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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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俊、康康
联系电话:010-6857 6818
传真:010-6857 6791。 #
邮箱:rensc@hmo.gov.cn。 #
特此通知。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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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