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公务员 > 面试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2011-02-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相关消息。 #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

 

0401001001秘书行政司财务处

#

103.9分

#

0401002001政研司综合处 #

113.7分

#

0401002001政研司政研处 #

112.6分

#

0401003001联络司新闻处

#

115.3分 #

#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胥惠中 #

150139482717

#

周计伟 #

150144019201 #

李伟

#

150170080401 #

陈荣飞

#

150133067311 #

陈琳

#

150170471419

#

吴妍辉

#

150171191911 #

陈喆

#

150137028022 #

傅瑊瑊

#

150170801405 #

章亚静

#

150133075322

#

徐笑古 #

150170810409 #

刘潇 #

150143013723 #

叶博 #

150131070317 #

邢迪

#

150170030715

#

姜虹 #

150170360719

#

于爽

#

150137063819

#

孔坤 #

150170742623 #

谭永豪 #

150132473527

#

刘玉

#

150170550625

#

赵长东

#

150112090315 #

闫静

#

110170540529 #

#p#分页标题#e#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安排 #

  考试分为面试、专业科目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1.请所有参考人员于2月22日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所提交材料见后。 #

  2.面试安排在2月23日进行,全天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

  3.专业科目笔试安排在2月24日上午9:00开始。

#

  三、考试地点

#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可乘13、21、32、65、68路车到三里河站下)。 #

  四、考察与体检 #

  依据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再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果没有合格人选,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规定程序从候录库中录用。

#

  五、有关要求

#

  1.请所有入围人员于2月15日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办并详细说明放弃考试的理由。 #

  2.请所有参考人员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

  待业人员还需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

  3.调剂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外,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

  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办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

  4.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办。

#

  六、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俊、康康

#

  联系电话:010-6857 6818

#

  传真:010-6857 6791。 #

  邮箱:rensc@hmo.gov.cn。 #

  特此通知。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人事司 #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