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4年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南昌市2014年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
一、选调对象、范围:全省法院、检察院在编在职干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 #
二、选调岗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7个,其中审判岗位2个,执行岗位5个(限男性)。 #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
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中共党员,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
#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法院、检察院业务部门担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
3、报考审判岗位和执行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报考执行岗位的人员,在设区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审判员或检察员职务的,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4、在法院或检察院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4年10月1日),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
#
四、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1、公告。在省、市人事考试网,省、市两级法院网站、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微博平台(腾讯网“南昌法院”,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南昌法院发布”)、南昌党建网刊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法官的公告》,公告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6月25日。 #
2、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选调人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
5、笔试。按1:2.5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业务等相关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 #
6、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N+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者一并列入)。进入考察的人员必须经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选调法官考生所在单位意见表》,若单位不同意报考或逾期未出具意见表的,视为放弃。考察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
7、体检。考察合格者为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
8、公示。被录用人员将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
#
9、录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再办理调入手续。被录用人员的原单位副科以上职级根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职数情况再行确定,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