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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2012-09-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2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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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李皖   唐好
   副组长: 卢正平 
   成 员:  王永福   刘雁   刘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院组织人事处。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三、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学院正式在编干部。  #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受党内(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不满2年的; 
   4、近两年内因病累计离岗休息6个月以上的。 
   四、选拔职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共4个正科级干部职位: 
   1、汽车工程系副主任1名。 
   2、基础教学部副主任1名 
   3、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1名 
   4、院团委副书记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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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院团委副书记职位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履职2年以上,同时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五、选拔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程序包括确定公开选拔岗位、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进行笔试、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党委讨论、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网上公布等方式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学院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并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并按照本人意愿填写《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干部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且贴照片)交院组织人事处。 #p#分页标题#e#
   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 一一9月12日  #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范围、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参加公开选拔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少于3∶1。 
   (四)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岗位业务的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领导能力素质、心理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主要采取问答方式进行,试题主要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面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总分。 
   (七)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学院全体机关干部和本人所在部门干部职工中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测评得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八)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综合得分总分,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人选向院党委报告确定考察对象。  #
   (九)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考察公开选拔对象人选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及廉政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十)讨论决定。院组织人事处根据考试、考察的综合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向院党委报告。院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公开选拔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并通过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职人选。 
   (十一)任前公示。对院党委会议通过的拟任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任前公示7天内若无意见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即可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下达任职文件并予以公布。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按本工作方案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选拔工作小组对每个阶段工作需予以公告。公开选拔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制度,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不得打听有关涉密的内容。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公开选拔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受理群众举报,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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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8133665 
    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8133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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