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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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中共花山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副主任科员8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全市(含当涂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6年5月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工作年限可放宽一年。
4、身体健康。
截至2011年4月20日,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受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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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20日。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市政府网(www.mas.gov.cn)、马鞍山先锋网(www.masxf.gov.cn)、花山区政府网(www.mashsq.gov.cn)、花山区先锋网(www.mashsxf.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区公选办(设在区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花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上述网站下载);(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纸张规格为16K。
报名者提供材料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三)资格初审
经区公选办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80人,则按10:1的比例,重新确定选拔职数。
(四)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设案例考试一科,重点考察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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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5: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采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上述网站公布。
(六)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七)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权重汇总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名单通过上述网站公布。
(八)组织考察
区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九)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并进行投票表决。 #
经过考察,如某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十)任 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各职位人选,届时由区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4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漏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475822(区纪委)、2477164(区委组织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花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477164
附件:花山区区情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