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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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报考对象、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考费用等信息均以省发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为准。 #
二、本次报考采用网上报考、网上信息确认及网上交费的方法进行。未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或已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考生不能出席考试。
三、在校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区报考;社会考生原则上需在户口所在地报考,若需异地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考试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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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8日至4月15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系统”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认真阅读报考要求,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考信息。其中金华城区的社会考生按照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分别选择“温州城区社会考生报考点(瓯海户口)/(龙湾户口)/(椒江户口)/(象山户口)”作为报考点。考生须仔细核实录入的报考信息,确保报考信息(含相片)和报名课目确切无误,方可对报考信息进行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更改。缺乏相片的考生不能进行报考信息确认,须先按系统提示上传规范格式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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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学校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初审有问题的考生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18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陆报考系统确认报考信息和完成网上交费,逾期(时)不再申领。报考工作结束后将通过省政务平台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可信身分验证。考生指纹信息直接采用身分证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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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残疾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4号)执行。 #
六、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出席学业水平考试后,如在我省出席普通院校招生投档,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地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出席升学考试工作施行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
七、考生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出席考试。
广州市教育考试院 #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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