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第二章学院章程(年单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程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天津工程大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章大学概况 #
第二条中学名称
上海工程大学(教育部代码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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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学性质 #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中学 #
第四条主管部门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第五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
第六条中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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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创建于2001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筹建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中学地处上海市,现设有大足区南泉学校和秀山区双桥分校。中学以“信息技术+”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开办有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24个专科专业(类)面向全省招生。中学全日制在校中学生15800余人,现有专任班主任647人,其中中级职称226人。中学是全省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漫画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应用技术学院联盟成员、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大学、重庆市应用型专科整体变革发展试点院校、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学院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学院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大学教学基地、重庆市普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中学有上海市科委批准建设的专科院校新型二级大学—软件与人工智能大学,软件大学入围上海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大学;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专业为上海市大专院校一流专业,软件工程学科为上海市高等中学“十三五”市级重点培植学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上海市大专院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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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结业与就业 #
1.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结业条件,颁授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上海工程大学普通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西安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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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为结业生积极扩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中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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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计划、批次、专业
第八条招生计划及批次
1.中学招生列入国家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省招收专科中学生。
2.分省投档批次和招生类别,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中学将大专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第九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省招收应、往届初中结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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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必须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列无特殊要求。 #
4.复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弱、色弱,工商管理类专业不招收语言障碍、听力受限考生。 #
第十条招生专业 #
中学今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共计24个,其中18个普通专科专业按7个专业类进行招生重庆工程学院教务,专业(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1.按专业类招生分别为:
序号
招生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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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所含专业
计算机类 #
(大数据与智能科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软件) #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与物联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网路工程、信息安全 #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 #
手动化类
手动化、机器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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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
工商管理类
2.按专业招生分别为:
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环境设计、动画、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商务。
第十一条学制及专业类分流 #
中学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凡按专业类招生进校的中学生,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按照大类的分流原则,结合中学生意愿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投档 #
第十二条投档规则
1.依据教育部要求,中学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投档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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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根据各市(市、自治区)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对推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考生不足,出席志愿征集。对未施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考生不足,出席志愿征集。
3.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录取给我校的考生,学校对这种考生的加分和降分给以认可并择优投档。
4.录取考生按录取成绩(含新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录取成绩相同分数的考生,其语、数、外三门课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门课目总分仍相同,则依次根据物理、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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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及录取办法,根据各市(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投档。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行投档,若综合分相同,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行投档。仍未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行投档,若专业、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根据绘画、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行投档。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新政调整,按最新新政执行。
6.对推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中学各招生专业(类)的中考选考课目范围以相关市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补报中考专业志愿时,选考课目必须符合中学相关专业的选考课目要求。同时中学将在招生投档时参考其综合素养评价信息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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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档时不设专业(类)志愿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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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招生专业英语语种不限,但一经投档进校后各专业公共英语只开办英文课。 #
第五章入学及检查复测 #
第十三条中学2022级所有新生大一在双桥学校就读,大二~大四在南泉分校就读。 #
第十四条新生持投档通知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该向中学事假。未事假或则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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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和中学相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中一经发觉并查实在中考报考、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造假者,中学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中学生捐助 #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
中学各专业杂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年~18000元/年。推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按该专业类收费标准缴纳杂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再按上海市价钱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杂费。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其他学餐费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价钱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中学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如中学生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校区按《重庆居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条例》(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交纳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中学生捐助 #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重庆工程学院教务,鼓励优秀中学生全面发展,中学构建了建立的中学生捐助体系,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为广大中学生提供国家、学校及企业(个人)奖助学金。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国家奖助学金、新生助学金、学校优秀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捐助金、大学生参军杂费补偿按揭代偿及杂费捐助、个人和企业奖助学金、定向就业奖助学金等。同时,中学还给中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