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学历考试 > 高考 > 考试辅导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

2023-12-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文件编号:80872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施行日期施行日期施行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经2001年8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大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潢、装修和房子整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该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施行总承包和发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推行统一管理,发包单位负责发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则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除高铁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缆线路架设、地下管道铺装、较小规模的房子整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该在建设工程复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举措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

第七条下述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一)国家重点工程;(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村民住宅工程;(四)基建投资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上述范围以外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该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发觉存在问题的,应该明晰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可燃或则易燃材料。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储存、保管施工材料。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储存可燃易爆物理危险物品和可燃易燃材料。对可燃易爆物理危险物品和压缩易燃二氧化碳容器等,应该按其性质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储存。施工中使用可燃易爆物理危险物品时,应该制定防火安全举措;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可燃易爆物理危险物料应该及时清理。 #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该构建完善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应该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发放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严禁抽烟。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该构建完善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举措。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寝室。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寝室的,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该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严禁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则圈占临时消防车道。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即将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则停用临时消防竖管。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该强化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测,发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背本规定,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则2000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一)未按规定时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则使用可燃、可燃材料的;(三)违背本规定储存、保管施工材料的;(四)设置寝室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则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则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背本规定,属违背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则其上级机关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则故意拖延的;(二)对检测中发觉的问题不及时强调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1989年7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天天文档在线最全最具性价比的地产资料大全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