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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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有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不就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两者是不同的。颁授的单位、作用、领域和意义不同。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则备案的事业单位颁授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账簿;里面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登记事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种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办非企业单位颁授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示。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筹建登记的单位颁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惟一合法账簿。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该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显眼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举办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分,或用于向有关部门代办各类手续。事业单位可以依据业务须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
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则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举办活动。 #
构建代码统一标示制度的意义:对单位法人推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推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早日完善这一制度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且具有急迫性。
全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强化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