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度各项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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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医保发〔2022〕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地区)税务局,上海住房社保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各相关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交费人员:
为确保今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社保(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缴获工作正常进行,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度,根据“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代办”的原则,现就申报今年度各项社会保险与住房社保交费薪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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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部门管理,税务部门征收,住房社保由上海住房社保管理中心管理征收。为了便捷用人单位,简化申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今年度“五险一金”缴费薪资申报工作推行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代办,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社保部门。
二、今年度“五险一金”缴费薪水的申报时间为今年6月11日至今年7月20日。
三、用人单位以员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薪资作为申报今年度“五险一金”缴费薪水的根据。申报时,不对月平均薪资做上下限限制;核定时,根据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交费基数。用人单位应该如实申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不得瞒报、漏报。自今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员工按核定后的基数核定交费金额。
四、用人单位未按量申报社会保险交费薪水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今年7月起根据单位上月交费额的110%确定今年度社会保险交费薪水。 #
五、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薪资,网上递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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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交费薪水。如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交费薪资,需复印《北京市今年社会保险交费薪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私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公积金经(代)办机构申领。 #
六、已出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规定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今年度“五险一金”以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交费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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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各项社会保险交费薪资的,需复印《北京市今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交费薪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图章后由用人单位和公积金经办机构各存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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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分存档,且出席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公积金所)收取社会保险的个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须在规定的年限内申报今年度社会保险交费基数和交费周期,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交费申报与变更”事项,点击“在线申领”,选择参保所在区,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公积金所)申报,交费基数可以在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交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交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交费。未按期代办申报手续的,其今年度社会保险交费基数将根据本人上一年度的交费基数确定,高于员工养老保险交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交费基数;交费周期为按月交费。 #
八、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薪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社保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住房社保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社保管理部门再度申报。 #
九、用人单位在申领五项社会保险交费薪资申报业务,或灵活就业人员在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交费申报与变更”业务时如有疑惑,可以拨通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用人单位在申领住房社保交费薪资申报业务时如有疑惑,可以拨通社保咨询热线12329。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住房社保管理中心 #
今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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