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环境变化工程项目的原因及索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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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分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协议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协议赋于的权利,工程管理失误等。往往表现为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理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完成工作,如无法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分包人毁约 #
2、合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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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议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表现为协议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些情况下,工程师应该给以解释,假如这些解释将造成成本降低或工期延长,分包人应该给与补偿 #
3、合同变更 #
如双方签署新的变更合同、备忘录、修正案,分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式变更、追加或则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
4、工程环境变化 #
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就会造成工程的计划施行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这种诱因就会造成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承包商可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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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可抗力诱因 #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风波和社会风波。不利的物质条件一般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见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工程索赔程序,包括自然风波及社会事性,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罢工等。 #
6、其他第三方缘由 #
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造成的对本程的不利影响,其他诱因造成的索赔。住户指定的总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毁约情况;协议范围内未明晰说明,但对施工导致费用和工期降低;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更改而导致的变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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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房东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发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根据分类:协议规定内的索赔、非协议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即将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简略,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货款。 #
三、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哪些? #
1、首先,索赔风波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外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住户。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风波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风波发生的根据,索赔费用计算。 #
2、承包人应当做好索赔风波的当时记录并给以保存,当时记录包括风波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造成费用降低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目、有效票据等,如索赔风波导致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相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作为申请索赔的账簿,如有必要可请监理工程师到工程现场确认。 #
3、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索赔风波的当时记录,索赔风波属实,监理工程师应给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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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索赔意向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尽帐目,并具体说明索赔的根据。如索赔风波是连续发生的工程索赔程序,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相继送交索赔帐目和索赔根据。当索赔风波结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送交最后索赔帐目。同时,承包人要及时搜集证据,搜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估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
5、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最后帐目后,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索赔证据和详尽账目进行审查核对,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份的索赔款额,并将初审结果报房主审批。 #
6、根据监理办上报的初审意见及承包人帐目中提供的相关证据,根据协议规定,并与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最终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份的索赔款额。 #
7、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无法违背范本规定,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给以查证的那部份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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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找美网小编为你们收集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起因有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建筑工程索赔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工程施行中是很普遍和寻常的事情,而且住户常常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这促使她们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倘若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惑,欢迎访问找美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你们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