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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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包含大学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初试复试等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一定想晓得清楚。通常来说,计划招生数量是不变的,但可以由于生源品质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通常不减少指标。考生在确定所考取的高校时和补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3南京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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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校2023年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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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政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为党德育、为国育英初心使命,适应新时代建设高素养过硬经侦队伍须要,根据经侦机关人民警官招考培养体制变革要求,突出政治标准,着重培养把握经侦学科坚固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警官职业素质、较强解决经侦实际问题能力的超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投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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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学脱产、定向就业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大学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学校党委主任和教授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纪检监察的学校领导兼任,成员由警务博士研究生培养院系及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大学成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细推行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测组,全面监督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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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
第八条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警务(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为警务执法、警务管理。 #
第九条学校2023年警务博士研究生招生数量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执行。
第四章报名条件 #
第十条报名大学警务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
(一)经侦机关在职人民警官,入学时应具备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近日出席警务工作); #
(二)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患; #
(三)入学时年纪不少于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
(四)具备国家坦承的学院大专及以上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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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复试时须持有工作单位开具的书面同意意见)。 #
第五章报考与初审
第十一条考生应依照《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报考。报考分为网上报考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网上报考时间为今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晚9:00—22:00。网上预报考时间为今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晚9:00—22:00。逾期不得填报或更改报考信息。 #
第十三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名必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官网(官网网址:)上公告要求报考。 #
第十四条网上报考时,考取类型须选择“定向就业”2023江苏警官学院录取分数线,定向就业单位为考生工作单位。
第十五条考生应全面了解并严苛根据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补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投档的,责任由考生自傲。
考生应按要求精确填写个人网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或则补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初试、复试或投档的,责任由考生自傲。 #
第十六条网上确认由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名组织状况确定曝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实并确认网上报考信息。 #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初审,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材料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
第六章初试
第十八条考生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复印,正、反两面在使用其间不得涂改或抒写。考生凭下载复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市民身分证出席考试。 #
第十九条初试根据《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推行,时间为今年12月24日至25日(一天晚上8:30—11:30,晚上14:00—17:00)。详细安排如下: #
12月24日晚上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中午数学(二)
12月25日下午警务博士专业基础 #
12月25日上午警务博士专业综合 #
第七章复试 #
第二十条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口试。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拟定复试投档方法,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并提早在学校官网发布。 #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研究确定考生踏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120%。 #
第二十二条踏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需填写《2023年攻读警务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初审表》2023江苏警官学院录取分数线,经有关部委初审确认签章后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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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市民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人民警官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苛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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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调剂 #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初试成绩要求和招生计划执行状况,根据教育部有关新政起草调剂方法,通过“全国博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调剂信息,受理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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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体检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组织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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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主要内容为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质量、遵纪懂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的,不予投档。
第二十六条考生复查工作由大学在考生拟投档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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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投档 #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上级部委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投档新政规定,依照招生计划、复试投档方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 #
第二十八条警务博士研究生投档类型为定向就业,考生与其工作单位、学院签署定向培养合同。 #
第二十九条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投档阶段不得更改,对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投档。 #
第十一章培养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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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警务博士研究生学习模式为脱产,学制3年,由学校和警务实战部委联合培养,第1至第3学期每学期集中讲课6—8周,其余时间在大学、实践基地或工作单位举办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并编写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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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颁授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对符合学位追授条件的研究生颁授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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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大学对警务博士研究生推行警务化管理,研究生入校后统一着人民警官制式服饰(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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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警务博士研究生费用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学年。
第三十四条警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江苏警察学校警务博士研究生奖励管理方法(试行)》执行。 #
第三十五条警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其间,工作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医疗寿险等都留在其所在工作单位,结业后回其所在工作单位工作。 #
第十二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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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学校不举行专升本补习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举办补习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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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经理部委、考生和社会监督,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厉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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