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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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南京高职提早招生批次工作的顺利推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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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小学基本状况
1.学院名称:北京电气职业技术学校 #
2.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4056、江苏代码1159 #
3.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浦口区鹿鸣大街33号
4.学院性质: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5.结业证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上海电气职业技术学校普通本科结业证书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设立由省委监察等部委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 #
第四条中学师生工作处是中学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学院按照还要成立各省县招生宣传小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小组组员由学院聘请。 #
第五条中学的招生工作推行上级经理部委、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制度,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侨界监督。 #
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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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校区按照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专业发展等诱因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党委大会研究确定后,经教育总监部委初审后对外发布。考生可登陆上海电气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查询,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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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报考考试
第七条报考条件 #
已出席2023年广东省普通中考报考,且出席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英语、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课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详细要求如下: #
专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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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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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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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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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8门及以上合格 #
电气一体化技术、电气手动化技术 #
B类
6门及以上合格 #
除上述2个专业外的其余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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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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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门及以上合格,且艺术省会考成绩不高于150分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美术设计
第八条报考形式
第一轮:3月23日至25日,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会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的高职高校提早招生申请平台,,按照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发布的报名条件和第一轮专业计划等,根据步骤补报相关信息。考生可补报我校6个专业并明晰专业调剂意向,补报截至时间为3月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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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投档的考生可在高职高校提早招生申请平台,按照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发布的报名条件和第二轮专业计划等,根据步骤补报相关信息。考生可补报我校6个专业并明晰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曝光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投档。 #
第九条高校考评 #
内容形式 #
专业类型
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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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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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
专业 #
职业适应性检测:文化素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及职业倾向性检测 #
100分 #
综合素养口试:抒发能力、思辨能力、心理素养、应变能力、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 #
口试 #
50分 #
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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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省会考成绩,学院不再组织校测
2.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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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上海电气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浦口区鹿鸣大街33号)
时间:4月8-9日(第一轮)、4月22-23日(第二轮) #
第十条复查要求 #
考生须出席湖南省普通大学招生统一复查,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投档或取消投档资格。 #
第十一条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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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出席考试,提供的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如有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投档资格。凡在提早招生中非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方法》处理。考生的非法状况将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计入中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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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公布的通告公告为准。 #
第五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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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计分原则 #
1.所有考生均须出席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英语、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课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不可以缺课。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合格成绩按10分/门折算(不合格不计分)。
2.高校考评(校测)满分150分。依据考试状况,依照择优投档的原则,划定并发布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高校考评成绩高于我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不予投档。
3.考生中学综合素养评价表折算成绩:按照2023年上海电气职业技术学校提早招生初中综合素养评价表使用方法确定。最高分30分,最低分0分。 #
4.加分新政 #
(1)英烈孙辈可加20分; #
(2)在服役其间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被军区(原大陆军)以上单位追授荣誉头衔的退役军官可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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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
(4)侨胞、华侨孙辈、归侨孙辈和日本省籍考生(含香港户口考生),可加5分; #
第十四条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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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结合志愿补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分类型划定学院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线以上考生,投档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投档。总分如下:
普通类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高校考评(校测)成绩+大学综合素养评价表折算成绩+新政加分 #
美术类(艺术)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美术类(艺术)专业省会考成绩+大学综合素养评价表折算成绩+新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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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分状况 #
普通类考生总分若相似,按考生高校考评(校测)成绩投档;如仍相似,按英语成绩排序择优投档;如仍相似,按大学综合素养评价表等依次排序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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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艺术)考生总分若相似,按美术类(艺术)专业省会考成绩投档;如仍相似,按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投档;如仍相似,按考生大学综合素养评价表等依次排序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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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须出席湖南省普通大学招生复查,并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
4.学院按照投档原则和专业计划数调剂状况进行预投档202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拟投档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待初审通过后,学院方即将投档。 #
5.新生投档后,可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同批次同类别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六章其他 #
第十五条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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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我校校测成本60元/人。 #
(2)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我校费用标准:工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
(3)经物价部委备案,我校师生寝室统一为6人间,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学年。 #
第十六条奖助学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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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具备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师生捐助机制,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助学借贷、学费缴纳等。得奖助师生比列大,做到“应助尽助”。 #
第十七条详细计费明细和捐助新政介绍,以随投档通告书一起寄发的《南京电气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入学必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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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英语葡语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开办的公共英语均为英文。
第七章附则 #
第十九条新政如有调整,以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河北省2023年最新招生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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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已被高职高校提早招生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6月末的普通大学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方式的投档。如确需出席会考,须向会考报考地县(市、区)教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席,但不得再出席任何方式的投档。
第二十一条高职提早招生投档考生报到后,复查不合格或新生入学资格检查不通过者,学院将报上级经理部委批准202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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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简章由上海电气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