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一、院校全称
湖北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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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13002 #
三、校址 #
滨海学院;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新区金海三道433号;
金竹分校;广州市温州区金桥镇48号。
民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医治技术四个专业的脱产师生在金竹学校就读,其他专业脱产师生在滨海学院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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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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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五、办学类别 #
六、颁发文凭证书的高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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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称 #
湖北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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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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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广东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本科(高职)结业证书。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设立普通本科(高职)招生执委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新政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院设立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新政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投档原则和详细方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
(一)中学依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县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按照生源状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总监部委及县级招生经理部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三)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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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英语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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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公共课为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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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情况要求
对考生的复查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复查符合“学校可以不予投档”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投档”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差别状况给予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
十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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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推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投档制度,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综合素养评价和会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投档。
(一)对于进档考生202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明晰发布选考课目范围(部份专业不限选考课目),考生选考课目只需有一门在学院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名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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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可对考生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提出要求,作为投档参考。 #
(三)广东投档不分批次,推行专业垂直录取。补报志愿与录取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四)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根据当地招生经理部委的投档有关规定执行。 #
(五)其他 #
(1)专业口试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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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语葡语要求:无(教学以德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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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档新生男女比列: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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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认同并执行各县(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起草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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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学院本科(高职)各专业费用标准为:包装企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费标准24000元/学年;空中乘务、大数据与财会、护理、数字媒体美术设计专业计费标准14800元/学年;包装企划与设计、大数据技术、电气手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会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跨境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应用电子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能制造武器技术、康复诊治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计费标准139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专业计费标准69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计费标准12900元/学年。对招收投档来自外地的考生在校十年其间,每生每学年予以经济补贴4900-6800元/学年(按不同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实际计费仍依照8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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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2人间每生4500元/每学年;3人间每生3000元/学年;4人间每生2300元/每学年;5人间每生1800元/每学年;6人间每生1500元/每学年。滨海学院2人、3人、4人间配冰箱,5、6人间冰箱学院统一出租使用。金竹学校6人间配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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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新政 #
中学设有各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推行国家助学借贷、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学费缴纳等捐助新政,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