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职业技术学校2023招生章程(2023年单招)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校
2023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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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二条大学全称:北京航空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14394 #
第四条学校地址:浦东分院,杭州市拱墅区民治大道1号,邮局编码;宝山学校,北京市宝山园区书海路100号,邮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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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类别:脱产 #
第八条办学宗旨 #
立足航空202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面向全省,业内知誉,社会满意;推行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顶岗见习的职业教育方式,培养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适用于行业和社会所须要的高素养、高技能人才。
第九条结业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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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其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的中学生,颁授北京航空职业技术学校的本科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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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管理机构 #
第十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就业工作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第四章报名条件 #
第十一条出席2023年广州市本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出席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中学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出席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航空货运服务(民航旅游服务,高本贯通)专业入学英语考试葡语仅限法语,且数学成绩不高于80分(英文满分以150分计)。其他专业招生不限入学英语考试葡语,入学后英语教学为德语。 #
第五章招生计划 #
第十三条计划编制:严苛根据教育部、中国民用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
第十四条计划曝光: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数量、选考课目等信息,以各县级招聘部委发布为准。 #
第十五条计划使用:按照各县生源状况和考生专业补报等状况202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学校有权与各县级招聘部委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章招生计划 #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按照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名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情况有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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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中乘务和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须提早出席我院组织的专业笔试和复查,合格后方可考取。 #
(二)航空货运服务、民航货运服务(航空电子商务)、民航货运服务(民航旅游服务)、民航货运服务(民航旅游服务,高本贯通)、航空货运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机场气象观测)、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港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器机坪管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电气设备修理、飞机电气设备修理(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修理、飞机结构维修、航空地面设备修理、通用民航器修理、无人机应用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通航客机制造)、航空底盘组装调试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形与加工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 #
第七章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严苛违反教育部、各县级招聘部委的有关新政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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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对于出席2023年广州市本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和出席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中学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招生考试(简称北京市“三校生会考”)的考生,根据我院起草的北京市本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北京市“三校生会考”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出席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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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档过程中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这种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给予退档。 #
第二十条凡考取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和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民民航中安全保卫专业检测合格证方可报名。荣获报名资格的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县级招聘部委所划定的相应本科(高职)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补报我院志愿状况,分专业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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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入学通告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师生电子档案中的通信地址寄送。投档结果可在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二十二条学校网址:;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监督电话:。 #
第八章计费标准 #
第二十三条费用标准:客机电气设备修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沪价费[2023]2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标准:每学年费用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
第九章奖学金与助残助学举措
第二十五条师生在校学习其间经过评比可荣获各种优秀中学生奖(助)学金。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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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助残助学举措: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中学生,入学时请代办好由当地各镇以上政府或民政部委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须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模式),我院将按照师生的不怜悯况采取协助代办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国家助学借贷、减免学费用、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举措,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 #
第十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新生持投档通告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护照,按期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早向学校休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中学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严苛根据国家招生新政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举办新生入学资格检查;学校在三个月内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检查,不符合招生复查条件者,由学校按照详细状况进行处理;凡徇私假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为培养更多具备“忠诚担当、严谨科学、团结协作、敬业奉献”优秀质量的高素养航空专业人才,师生在校学习其间推行“准军事化”为方向的教育管理机制。 #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成本。凡以我院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