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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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变革试点工作的通告》(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审核通过考生名单给予公示。详细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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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2023黑龙江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审查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考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2023黑龙江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考生可以登入综合评价报考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和审查分。北京农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审查平均分如下:历史类平均分:38.53分,数学类平均分:41.08分。 #
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当于5月31近日,登陆综合评价报考系统完成笔试网上确认并收取检测成本。详细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缴费”。当笔试时间与其他学院有重合时,只容许考生确认1所小学参考口试。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舍弃口试资格。 #
3.口试安排:我校制定于6月11日进行笔试考评,审查通过且已完成笔试网上确认并缴费的考生须打算好本人身分证原件、加盖大学私章的“南京农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至我校代办口试报到手续并发放准考证。报到及口试时间等详细安排另行通告,考生须关注上海农业学院硕士招生网()或北京农业学院招生办陌陌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