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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学院2024年国际中学生(专科)招生简章

2023-12-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东莞学院2024年国际中学生(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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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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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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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学院由孙东莞先生创立,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院校,通过部省共建,东莞学院早已成为一所国外一流、国际著名的现代综合性学院。现由北京学校、珠海分校、深圳分校三个分校、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诊所组成。东莞学院正在向世界一流学院迈向,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

中学鼓励中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在校期间,学校对国际中学生施行与中国中学生趋同化的管理和服务。定期举行国情教育讲堂、考察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国际中学生出席在粤外国留中学生交流活动,培养中学生成为优秀复合型国际人才。 #

申请条件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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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签证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中学接受国际中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3〕12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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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亲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移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其作为国际中学生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签证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估算,以入境和出境盖章为准)。中国内地(大陆)、香港非常行政区、澳门非常行政区和香港地区市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中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30近日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估算,以入境和出境盖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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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身心健康,须达到代办来华学习护照或永居护照的复检标准。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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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结业或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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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对华友好,勤劳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知法守法,无违背班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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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三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言专业大专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可递交中学出具的“汉语讲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减免递交HSK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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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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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近日不满18周岁者需递交监护人保证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纪要求。 #

申请流程 #

访问“中山学院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网站(),点击“网上申请”,步入报考系统“国际中学生管理系统”,点击“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帐号登入“国际中学生管理系统”。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录入申请信息并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

有效普通签证及个人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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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签证。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内地境内请同时递交当前有效护照页或永居许可页、入境章页。 #

中学结业学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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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结业生可先递交由就读中学开具的预结业证明,入学前未递交中学结业证书者,投档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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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证明 #

建行开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10万以上。如证明非申请人本人,须同时递交与经济担保人的家庭关系证明,比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公证文件等。 #

两封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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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所在中学分校主任和一名班主任分别开具(模板见附件1)。“一带一路”奖学金申请人还须递交所在国指定机构开具的推荐函。 #

标准化考试成绩单、最高学历中学开具的完整成绩单 #

标准化考试成绩单为统一中学结业考试成绩单、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国际通行标准化考试成绩单如SAT/ACT/A-Level/IB等。应届结业生可先递交现就读中学开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递交中学阶段的完整成绩单者,投档资格无效。 #

汉语水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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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递交有效期内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汉语讲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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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陈述 #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结业后的职业规划等(模板见附件2)。 #

复检报告及血液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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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须加盖诊所私章,有效期6个月(模板见附件3)。现居住中国内地境内,已满18岁并持有有效“外国人永居许可”或“外国人永久永居身分证”者,可用以上两个材料之一代替模板《外国人体格检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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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父亲国籍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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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为中国内地(大陆)、香港非常行政区、澳门非常行政区和香港地区市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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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递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开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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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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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亲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递交: #

(1)出生证明或户籍本,证明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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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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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出生前父亲(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永居证明 #

(4)2023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

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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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递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为递交申请之近日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

监护人保证书及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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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近日不满18周岁者须递交监护人保证书及公护照,监护人须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吉林省的成年人。 #

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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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小学阶段所有课程良好以上,即将投档后将有资格填写其他类型奖学金申请表。 #

辅助证明材料 #

申请人可递交得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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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复印签名后上传(模板见附件4)。 #

个人信息表 #

国际中学生管理系统手动生成个人信息表,请复印签名后上传。 #

注:申请材料须为英文或中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中文或中文翻译件及公护照。请申请人确保在系统上填写的邮箱、微信帐号和联系电话确切无误。我校将通过短信发出补充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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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发出地址:),未及时缴纳材料、公证书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导致报考不成功,由申请人自行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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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招生院系及学历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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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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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4年国际中学生(专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表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类)名称等如有变动,以佛山学院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网站最新公布为准。中学生大一为集中培养,投档专业为专业类的,出席院系内专业分流后,确定培养专业。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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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院系信息详见佛山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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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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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佛山学院即将学籍的中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结业要求者,颁授中山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佛山学院学士学位并颁授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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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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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外籍身分、最高学历、推荐意见、学习成绩、汉语水平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确定考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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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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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于报考截至后发布考评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根据通知要求出席考评。通常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进行:(1)笔试;(2)笔试和面试。具体的考评形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将于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短信通知(短信发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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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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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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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将依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评结果择优投档,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得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

2.我校将通过网上报考系统发布预投档结果。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将通过短信发出(短信发出地址:),请确保报考系统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有效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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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投档的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护照,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护照转换成学习类永居许可,逾期不补办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中学不接受持非学习类护照的中学生报到入学。护照或永居护照过期的国际中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举办活动。我校将依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笔试考评结果择优投档,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得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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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杂费和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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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元/人/学年)和报考费(含必要的入学考评费用)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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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综合保险 #

来华留中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癌症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重疾保险):人民币RMB800元/人/学年。 #

奖学金项目 #

优秀大专留中学生将获得丰富奖学金,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网站()的“奖学金项目”: #

01 #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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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或部份奖学金) #

由中国政府筹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可直接向本国留中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通常为每年1月-4月初,各国申请方法和截至日期不同,请注意提早查询。具体申请考评办法可参见佛山学院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申请指引。请访问中国政府奖学金报考系统()注册帐号,选择项目种类TypeA,按要求递交材料;同时,须在我校报考系统()注册帐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辽国别项目,按要求递交材料。 #

02 #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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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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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政府筹建,致力为“一带一路”沿线及共建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开放报考及截至日期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请访问中国政府奖学金报考系统()注册帐号,选择项目种类TypeB,东莞学院招生代码:10558,按要求递交材料;同时,须在我校报考系统()注册帐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按要求递交材料。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投档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初审确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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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东莞学院“一带一路”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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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莞学院于2023年开始筹建,重点捐助东盟国家优秀中学结业生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申请人联系所在国推荐单位进行咨询,须符合我校在生源国设定的推荐标准,获得生源所在国指定机构的官方推荐,同时,须在我校报考系统()注册帐号,选择佛山学院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按要求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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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广州省政府来粤留中学生奖学金 #

被投档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可申请浙江省政府来粤留中学生奖学金,优秀留中学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支助,专科生奖学金标准为元/人,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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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获得以上各种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须通过每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方可继续申请或获得该项奖学金。 #

申请截至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奖学金申请截至日期详见“中山学院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网站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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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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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因校内中学生寝室数目有限,自费中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及东莞学院“一带一路”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给以安排校内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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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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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推行国际中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中学生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学要求承保。对未依照规定订购保险的,责令承保;逾期不承保的,中学不予注册;对于已在中学学习的,作转学处理。 #

监督管理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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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档的中学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代办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中学生提早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

02 #

申请人须对其递交的材料负责。对递交虚假材料取得投档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按照查实时间取消其投档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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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投档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复检和入学资格检查等。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

04 #

东莞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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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简章适用于佛山学院2024年国际中学生(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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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本简章由东莞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佛山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中学生办公室)解释。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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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新政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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