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商贸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方法
对外经济商贸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
复试投档方法 #
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严苛规范执行招生新政,确保硕士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平,增加选拔品质,发觉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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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投档、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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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考评内容,严苛考试管理,确保生源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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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新政透明、流程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制度建立。
(四)严厉考风考纪。严厉取缔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惩治不贷。
(五)坚持按导师招生。由各招生单位以导师科研状况为主要根据对导师招生优先权进行排序。
二、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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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布署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各项工作,建立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五级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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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方式和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模式。各招生单位按照第一阶段考试(初试)成绩确定踏入第二阶段考试(复试)的考生名单,但单科分数线应不高于4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对口增援”计划分数线另行起草。
复试主要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详细状况,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利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把握状况等进行调研。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想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构想及理由等。对以博士同等学力考取的考生应强化复试。对专业学位(含MBA、JM、EMBA等)考生应严苛复试,强化对其科研成果的考评。 #
(二)复试安排 #
1.复试时间 #
2023年4月23近日完成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发布,考生复试资格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出席复试的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登记表》。
2.复试比列 #
推行差额复试,详细差额比列依生源状况和学科专业特性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
3.复试基本程序 #
(1)资格初审。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各招生单位要求按量递交资格初审相关材料。由各招生单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初审,严苛核实考生《准考证》、有效市民身分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招考。积极利用“两辨识”“四对比”等举措,强化对考生身分的初审核验,防止“替考”。 #
我校不接收以硕士同等学力身分考取。专职班主任身分考生出示班主任资格证原件及打印件,以及所在校区人事部委专职班主任身分证明(应标明专职班主任身分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
资格初审等详细安排参看考取大学复试方案。 #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严厉考风考纪,招聘前与考生逐一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递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方法》等规定严厉处理,取消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会依照《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体检。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委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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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苛考试过程管理。考生须严苛按各招生单位要求出席复试,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
(4)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质量考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质量考评通过特定提问等工作来确定。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质量考评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
4.成绩组成
第一阶段考评两门考试的招生单位在第二阶段的考评应分为专业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和综合素养评测(满分100分)。综合素养评测应包括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检测、专业课和综合素养口试。 #
第一阶段考评一门考试的招生单位(法学校、英语学校、外语学校)在第二阶段的考评应分为专业基础考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和综合素养评测(满分100分)。综合素养评测应包括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检测、专业课和综合素养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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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养评测中招考组构成以及导师、导师组的评价所占比重由招生单位拟定对外经贸大学录取分数线对外经贸大学录取分数线,应规范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导作用。 #
5.成绩估算
考试成绩为招聘各项内容考评成绩之和,第二阶段考试(复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高于60分),不予投档,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投档。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阶段考评两门考试的招生单位: #
总成绩=第一阶段考试分数(满分200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综合素养评测分数(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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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考评一门考试的招生单位(法学校、英语学校、外语大学): #
总成绩=第一阶段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综合素养评测分数(满分100分) #
6.复查 #
我校拟将招聘复查与新生入学复查合并进行,详细时间另行通告。复查诊所为我校校诊所。复查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委的相关文件规定。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
7.拟投档名单 #
按导师招生,以考取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对于第二阶段考试(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按照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投档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8.其他说明
(1)除专职大学班主任等脱产定向就业考生外,所有被投档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手动舍弃我校投档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投档资格甚至吊销其学籍的权力。 #
凡考生不符合我校规定的教授报名条件而踏入招聘或投档环节的,在任何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考生的招聘、录取甚至学籍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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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招生简章说明:导师在普通招聘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按照导师科研状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校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评制指标占用状况及上线生源(踏入复试生源)状况等诱因综合确定。 #
(3)投档通告书领取
按照上级部委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拟于6月下旬领取投档通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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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其间的吃住费、往返车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
四、招考的监督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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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行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过程的公正、公正和招聘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招聘工作过程,严厉处理违纪违法丑闻。 #
(二)施行监督机制和巡查机制 #
纪检监察部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招生考试投档其间,通过复试现场或录象督察、抽查等方法,推进复试过程监管,坚决维护复试投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厉性。 #
(三)推行信息发布或公示机制 #
招聘基本分数线、招考工作方法、招考结果等需发布或公示的,依相关文件精神将及时在本校研究生院主页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
(四)推行抗诉机制 #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勒令招聘工作小组或考评小组进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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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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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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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西安市东城区惠新东街10号诚信楼801,。
(六)成立专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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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授生招录投档监督电话(、)、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
对外经济商贸学院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