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均可以申请考试
2013年1月1日起,我国推行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体制。 #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施行方法及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评认定方法的通告》(人社部发[2012]56号) #
明晰,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执业能力大小分为初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其执业范围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轮训、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消防安全检测与检测、火灾车祸技术剖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
《规定》指出,凡美国人民共和国公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相应文凭、实践经验及专业背景等方面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出席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推行全省联考,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课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根据全省统一考试大纲,推行县级会考,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课目的考试并合格2023年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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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惯例,在该机制推行前,对常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符合考评认定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考评认定的方法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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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求,荣获资格的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必须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经县级以上经侦机关消防机构审批注册,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名义执业。 #
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
(一)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
(二)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
(三)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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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施行方法 #
第一条为做好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拟定本方法。 #
第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设立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经侦部消防局),负责考试相关新政研究及考试管工科作。详细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负责。 #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试工作,并协商确定详细工作的职责分工。 #
第三条经侦部消防局设立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学者执委会,负责撰写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推行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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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专业技术》、《消防管理综合能力》和《消防咨询评估实务与案例剖析》3个课目。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专业技术》和《消防管理综合能力》每个课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消防咨询评估实务与案例剖析》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第五条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专业技术》、《消防管理综合能力》2个课目。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消防专业技术》和《消防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
第六条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课目的考试并合格;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考试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2个)课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荣获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
第七条荣获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出席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免考《消防专业技术》和《消防管理综合能力》2个课目。 #
第八条出席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报考。 #
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出席考试。 #
第九条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报考条件初审考试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初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出席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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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高校或会考定点中学,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批准。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十一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坚持考试与轮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出席考试和出席与考试有关的轮训工作。应试人员出席相关轮训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 #
第十二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计费标准,须经售价行政部委核准,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
第十三条考试考务工作应严苛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机制,着力做好试题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苛违反保密机制,防止泄露。 #
第十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应严苛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严苛执行考试回避机制。应考人员应严苛违反考场纪律。对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2023年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