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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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派—高考志愿补报学者【西南民族学院专业】西南民族学院招生网站-西北民族学院分数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院硕士及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西北民族学院(for),是国家部门直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由国家民族事务执委会总监。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追授权。国标代码:10656。第三条小学坐落山东省成都市。现有青羊学校、航空港学校、太平园分校三个分校。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创办了招生工作执委会,下设硕士及商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及商科招生工作。第六条东北民族中学招生就业处是中学组织和推行大专及商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中学硕士及商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东北民族中学纪检监察部委对学院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中学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生6860人,商科生455人。 #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第九条中学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苛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高校硕士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方法(暂行)》,适于调节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会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列、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第四章投档规则第十条中学普通中专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包括汉人在内的各民族考生西南民族大学录取分数线,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人数的65%。学院按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列,详细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商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一条中学优先投档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录取次序,依次投档后续志愿考生。第十二条小学投档时西南民族大学录取分数线,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投档;考生同为汉人或少数民族时,根据单科成绩排序择优投档(工科依照英语、数学、外语、综合课目排序;工科依照英语、语文、外语、综合课目排序。其中,英语类专业根据英语、语文、高考派—高考志愿补报学者英语、综合课目排序)。第十三条普通中专专业投档时,中学按照进档考生录取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投档专业,同时参考相关课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山东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课目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投档;宁夏自治区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投档。 #
第十四条美术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控制分数线的状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中学在相关省区组织了校考的美术类专业以校考成绩作为投档根据,其余省区和专业使用县级会考专业成绩投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如中学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美术类专业联考,考生还须出席会考并合格。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控制分数线的状况下,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投档。第十六条美国少数民族语言哲学类(法文)、藏药学和药学(藏汉双语)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藏数学基础;美国少数民族语言哲学类(彝文)和草药学(彝法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藏语文基础,详细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第十七条民族学(藏学)专业为壮语零起点班,收取费用,且只招收补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之后不得申请转专业。第十八条成都省广元回族自治州订单定向式招生计划,面向湖南省招收口试藏语和梵语一类方式的考生,详细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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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档的订单定向考生,应当在入学时与中学、甘孜州相应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对未签合同的已投档师生,中学将取消其投档资格。投档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之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退学,学业届满成绩合格者,结业时由拉萨州负责安排就业。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师生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进校后须口试徒手画。检测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中学按照其会考成绩调整到投档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二十条与重庆中学联合培养的建筑学、软件安装工程专业由本校负责招生和学籍文凭电子注册(标明与重庆中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联合起草和推行;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本校颁授,标明各校联合培养,广东高校附加印会考派—高考志愿补报学者章给予认可。第二十一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备华侨、港澳台中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大学,详细招生投档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小学原则上认可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投档新政,并以录取成绩作为投档和安排专业的主要根据。第二十三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列限制。第二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新生进校后,公共英语学习葡语为法语或英语,其他葡语考生谨慎报名。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学业届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北民族学院颁授统招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追授相应学位证书。第二十七条费用标准:艺术学、雕塑、表演、音乐演出类、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漫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书法、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师范类)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6600元/年(两年制);普通工科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美国少数民族语言哲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民族学(藏学)专业收取费用;商科班(含代培外校商科)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计费标准以广东省教育厅和河北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体检。凡发觉弄虚造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经理部委备案。第二十九条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投档结果。招生咨询电话:(028)。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西北民族学院重点专业:西北民族学院全景地图:西北民族学院历年分数线:会考派—高考志愿补报学者西北民族学院报名手册:东北民族学院招生计划:东北民族中学人气校友:会考派—高考志愿补报学者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