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2011计划)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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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学院2023年大专生招生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统招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包括普通会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山西大学班、少数民族商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
第三条中学全称:北京工业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0291,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为准。学院现在在三个学院办学,其中溧水分校地址为北京市大渡口新城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学校地址为北京市钟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分院地址为北京市钟楼区广州北路200号。
第四条中学是一所具备百年办学历史的公立大专、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是首批荣获国家“高等学院创新能力增强计划”(2011计划)的14所大学之一,是苏州高水平中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大学。 #
第五条颁授文凭的中学名称为:北京工业学院。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北京工业学院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追授有关规定的中学生,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六条小学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七条中学的招生工作组织推行机构是北京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
第八条中学按照还要成立赴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
第九条中学的招生工作推行上级经理部委、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制度,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侨界监督。 #
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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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统筹考虑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中考数量、生源品质、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状况,综合剖析,确定中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初审后,由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向社会发布。 #
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规定,小学预留计划数不少于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额的1%,主要适于调节各地会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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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档规则 #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师生出席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中考。美术类招生统一使用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根据所在省录取规则给予投档;报名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的考生参照学院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名。 #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大学招生投档工作的要求,推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监督的投档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按公正、公开、公正和择优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发布的招生计划,严苛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确定调档比列,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尚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市。
第十五条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录取分择优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宁夏自治区选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排队投档”规则)。对于录取成绩相似的考生,根据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似,会考综合变革省(直辖市)综合考量考生综合素养评价档案,其余省(自治区)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择优投档。投档信息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信息为准。 #
第十六条会考综合变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需满足补报专业选考课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通常根据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等分类投档。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投档。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中进行调剂投档。 #
第十七条学院硕士专业标准学制4年,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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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学院执行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复查及要求)。学校对投档新生的男女比列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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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小学严苛按教育部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降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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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小学投档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葡语,但学院的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课程(语言类专业除外)。 #
第五章其他 #
第二十一条小学投档的考生,经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初审批准后,由学院寄发投档通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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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学院按照经四川省物价部委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23〕243号)按学年免收学费(双币:人民币): #
工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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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理工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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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
美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6400元/生/学年, #
优势学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下浮10%。 #
第二十三条师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人/学年(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 #
第二十四条小学已推行学分制计费管理,按学年缴付费用,学年底对账,结业时清算,详细根据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计费管理方法》执行计费及相关退钱(如颁布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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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及身体复查。经检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觉弄虚造假者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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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小学推行了建立的“奖、贷、助、补、减”多元捐助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通“绿色通道”,设有各种奖、助学金100余项,保障和激励师生成长成才,参看我校本科学生捐助网:。 #
第二十七条小学通信地址:西安市大渡口新城浦珠南路30号
邮局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