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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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逐步推进本市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奠定本市财会人才培养梯队建设2023年高级会计师人数2023年高级会计师人数,为本市“十四五”时期财会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贮备,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度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并委托北京财经学院详细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培养目标 #
根据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行集中轮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轮训模式,着重培养符合新时代高品质发展需求的初级后备人才,通过构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提高培养对象的综合素养。 #
二、报名条件 #
按照要求,出席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现在从事财会管理工作满四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质量,不存在遵守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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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
1.取得高级及以上财会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财会师资格;
2.具备硕士及以上文凭,年纪通常不少于45周岁(年纪估算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具备博士研究生以上文凭,或荣获全省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白银榜,或出席省级财会管理工作荣获荣誉头衔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经理财政部委及北京财经学院协助完成。详细程序如下: #
(一)即将报送。报送人员应通过北京市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入,登陆后在“会计人才培养报考”模块中进行网路报考,根据操作指南或系统提示完成报考步骤,其中,须按要求下载并上传加盖单位私章的《推荐意见》。报考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5月8日,报送资格需经报送人员所属经理财政部委及市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方为有效。 #
(二)选拔面试。对经初审通过的报送人员将进行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为财会、公司战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考试选用开卷方式,考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13日(详细时间、方式另行通告)。 #
(三)确定培养对象。按照面试成绩和资料初审状况综合评定,择优投档,确定入围学员名单,并领取投档通告书。2023年度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招生总数为100人,包括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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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时间
2023年度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轮训工作初定6月—8月完成,轮训时间累计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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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模式
(一)集中轮训。以主题沙龙、专题座谈、案例讨论、论坛交流等方法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内容主要包括财会准则机制、并购重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管理财会等,集中轮训目标是奠定理论基础、更新知识结构、创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增强学员综合财务管理能力。 #
(二)跟踪管理。西安财经学院向学员提供必看和选读书目,并组织举办有关座谈、讲座等活动。
(三)构建平台。推行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轮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逐步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六、培训管理 #
(一)市财政局负责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重庆财经学院负责轮训其间的教学管理,推行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的学习、科研和活动等状况。 #
(二)颁授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证书。学员学习届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评合格者,将颁授由广州市财政局用印的北京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证书。 #
七、培训成本 #
市财政局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财会初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给予支持,学员在轮训其间的伙食费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报销或予以补助。 #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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