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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出来啦!(附公告)

2023-04-1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春暖花开,樱花盛开满珞珈

每年一月,总有人问 #

“怎么能够在南大赏花花畅通无阻呢?” #

答案就是——考上南大 #

现在,深圳中学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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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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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瞧瞧下一个穿行珞珈的是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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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揭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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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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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今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和教育部有关复试投档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北京高校今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以增加选拔品质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投档,宁缺毋滥。兼具常态化灾情防范要求和人才选拔还要,采用适合形式举行复试工作,防止灾情风险。善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方式,逐步推进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平、全面视察、科学选拔,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加强体制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逐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统筹兼具、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当做好今年全校本科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 #

二.组织管理 #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 #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和投档相关工作,制订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详细方案并组织施行,对相关人员进行新政、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轮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评,提出拟投档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述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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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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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武汉学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四.划线原则 #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根据,结合生源状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通常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型、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高于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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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状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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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对口增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由学院统一划线。 #

五.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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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条例 #

培养单位依照自身学科特性,充分考虑常态化灾情防治等实际状况,制订本单位《今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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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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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上旬进行。详细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参看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告考生本人。考生不按量出席复试的,视为手动舍弃复试资格。 #

2.复试模式:统筹考虑当前灾情防治要求和中学实际状况,今年上海高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选用网路远程方法。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施行条例,根据要求提早做好相应打算。 #

3.资格初审:考生出席复试须根据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分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结业生须核验师生证)等。培养单位将按报名条件严苛初审考生(含会考、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中学生士兵计划等)报名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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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

1.复试内容可包括综合笔试(含训诂心态、专业能力、心理素养和培养潜力等)、外语听力口语检测、笔试等。英语听力口语检测可结合综合口试同时进行。因受灾情影响,对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面试等复试内容,网路远程方法无法施行的,培养单位可进行一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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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公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博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结业满三年的本科生、普通大学硕士毕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口试与报名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课目相似。 #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中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行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等状况的全面视察。 #

5.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递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推进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苛复试过程监管,防止复试弄虚造假。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度复试。严厉取缔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方法》等规定严厉处理,取消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委调整治理。 #

(四)成绩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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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投档(不高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口试课目成绩不记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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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出席“大学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班主任志愿者”等项目服务届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小学应届结业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列入“退役高中生士兵”专项计划选聘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出席“选聘大学结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届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其年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新政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增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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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新政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名培养单位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初审通过后,准予出席复试。 #

(五)破格复试 #

学院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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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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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名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粤语葡语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北京高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

2.依据《武汉学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统招专业,须向培养单位递交定向单位脱产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协议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似或相似,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事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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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似或相似,其中全省统一命题课目应相似(考生初试会考课目囊括调入专业所有会考课目的视为相似)。在全省统一命题课目中,数学一、英语二可视为相似;英语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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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志愿考取公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博士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

第一志愿考取法律博士(违规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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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考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西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考取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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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接收报名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中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博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性、生源状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可适当成立志愿级差。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模式等均将提早在培养单位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

七.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

(一)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质量、遵纪懂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二)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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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增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状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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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和投档的重要根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实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罚款状况。 #

拟投档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初审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初审政治思想状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委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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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复查 #

考虑当前灾情防治实际情况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拟投档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复查。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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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档原则、类别、培养模式和奖学金 #

(一)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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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择优投档、宁缺毋滥”原则,严苛根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投档《实施条例》进行投档。 #

(二)投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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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武汉学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统招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统招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

定向就业:结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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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按学院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单向选择的方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生须于投档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未签署者不予投档。考生因考取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形成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而引起考生不能复试或难以投档,招生单位不承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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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方法 #

脱产:全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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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统招: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则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

(四)费用及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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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的费用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领取标准均按中学有关部委文件执行(参看《武汉学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五)其他 #

报名“退役中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中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出到普通计划投档,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报名单位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学院生士兵初试加分新政。 #

十.信息公开公示 #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发布本单位复试投档《实施条例》、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数量,出席复试考生名单、拟投档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述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

拟投档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外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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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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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遵守招生新政和规定,侵害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心态,发觉一起整治一起,绝不姑息。县委监察部委全程参与复试及投档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犯招生新政和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

来源丨北京高校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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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MBA/EMBA/MPA/MEM等调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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