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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全文)

2023-12-2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省、县(区)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霞浦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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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工作,现将《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施行办法》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新政宣传和志愿补报指导等工作,稳当推动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维护院校招生投档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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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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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1日 #

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施行办法 #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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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工作,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推进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综合变革施行方案》(闽政〔2023〕5号)、《福建省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年广东省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施行办法。 #

第二条今年我省普通高等中学普通类(含数学课目组合、历史课目组合)、艺术类(含数学课目组合、历史课目组合)、体育类(含数学课目组合、历史课目组合)招生投档工作适用本施行办法。 #

第二章投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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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今年我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施行,推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投档管理模式。省招委会创立招生投档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组织施行招生投档工作。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具体施行新生投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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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院校应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学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投档以及所投档的专业由院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院校负责对已录取但未被投档考生的退档缘由做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施行向院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新政、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背国家招生新政、规定和违反投档规则等行为。 #

第五条院校根据考生中考总成绩,参考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择优投档。考生中考总成绩由英语、数学、外语3门全省统一考试课目成绩和3门我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课目成绩构成,文考总分满分750分;如有新政性加分,则一并记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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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各类别、各投档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在同一类别同一投档批次,均先组织施行常规志愿投档,投档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补报第一次征询志愿(其中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专科提早批、艺术类专科批校考阶段仅设1次征询志愿),并施行第一次征询志愿投档;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再度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补报第二次征询志愿,并施行第二次征询志愿投档。征询志愿时,未被投档的考生均可补报相关志愿。 #

第七条普通类专科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录取前,须先进行模拟录取,院校依据模拟录取情况在即将录取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投档规则的调档考生才能投档。在各类别、各批次投档过程中,院校不得以考生舍弃志愿或投档资格等理由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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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院校应严格依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按量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投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及投档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投档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

第九条对中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才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才能自理的残障考生,院校不能因其残障而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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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档批次及志愿设置 #

第十条普通类。设专科提早批、本科批和高职(本科)批3个批次。 #

1.专科提早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询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志愿。每位志愿均为高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

2.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高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询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位高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得重复补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补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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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职(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询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

第十一条艺术类。设专科提早批、本科批和高职(本科)批3个批次。艺术专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投档。省考阶段指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市级联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录取原则进行投档的阶段,校考阶段指使用校考成绩并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投档的阶段。 #

1.专科提早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设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位高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询志愿仅对在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剩余计划进行征询。 #

2.专科批省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询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

专科批校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设置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位高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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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职(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询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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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体育类。设专科批和高职(本科)批两个批次。 #

1.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询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位高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

2.高职(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询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询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次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

第四章录取模式及录取比列 #

第十三条录取模式 #

1.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常规志愿推行梯度志愿录取模式,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投档结束后,对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高校再进行参考志愿录取,参考志愿推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专科提早批征询志愿、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推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高职(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推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

2.艺术类。专科提早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以及专科批校考阶段推行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全部录取模式。专科批省考阶段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与高职(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推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

3.体育类。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推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高职(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均推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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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录取比列 #

1.普通类专科提早批第一志愿录取比列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数目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部队高校分辨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10%录取。如有多名考生中考总成绩均为考取高校最低录取分、且符合中学调档要求,则全部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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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其录取比列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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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类专科提早批、艺术类专科批校考阶段,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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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录取投档时,海军和空军招飞高校(如陆军民航学院、海军民航学院等)、民航招飞高校(如中国航空学院、中国民用民航飞行大学、滨州大学等)、经教育部批准施行综合评价投档模式高校(如北方科技学院、上海伦敦学院、昆山杜克学院、香港英文学院(北京)、深圳北理俄罗斯学院等)、有笔试和政审等要求的高校(如上海电子科技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大学、国际关系大学、中国消防搜救大学等)、教育部同意安排在提早批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如上海外粤语学院等)和北京科技学院等有特殊录取要求的招生高校,经批准,推行单独录取。海军和空军招飞高校优先录取投档。 #

第五章成绩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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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普通类 #

考生分别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录取时,中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课目(化学或历史)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录取,志愿次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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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艺术类 #

1.专科提早批和专科批校考阶段。录取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其补报的高校。招生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对不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投档名单和预退档意见递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其中,中考总成绩不高于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专业联考成绩不高于大专市级专业联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专科批校考阶段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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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批省考阶段和高职(本科)批。化学课目组艺术类和历史课目组艺术类考生分成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服饰演出方向)、表演类(影视演出方向)、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相应类别的综合分(按实际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的估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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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新政性加分)×6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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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绘画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新政性加分)×5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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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新政性加分)×4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60%。 #

(4)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新政性加分)×3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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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录取投档前,先依照艺术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投档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中考总成绩、语文物理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课目(化学或历史)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录取,志愿次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其中,中考总成绩不高于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降分征询志愿时,不高于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专业联考成绩不高于大专市级专业联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专科批省考阶段录取条件;中考总成绩不高于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分、专业联考成绩不高于本科市级专业联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高职(本科)批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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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类专科省考阶段和高职(本科)批,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估算方法和同分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时,按我省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体育类 #

1.平行志愿录取投档前,化学课目组体育类和历史课目组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均按实际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投档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中考总成绩、语文物理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课目(化学或历史)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录取,志愿次序相同则全部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其中,中考总成绩不高于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高于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联考成绩不高于大专市级专业联考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专科批录取条件;中考总成绩不高于本科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高于本科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联考成绩不高于专科市级专业联考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本科批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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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新政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

第六章降分录取新政及办法 #

第十八条普通类 #

1.根据专科批投档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大专提早批投档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高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询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大专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询志愿有补报该高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招生高校择优投档。 #

除四川省属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公办院校和独立大学其他专业,第二次征询志愿投档后(专科提早批在征询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大专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询志愿(专科提早批在征询志愿)有补报该高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招生高校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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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职(本科)批。民办高职(本科)高校不降分录取。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降分新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内公办高职高校第一次征询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询志愿有补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招生高校择优投档。第二次征询志愿录取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征询志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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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艺术类 #

1.专科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询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市级专业联考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大专文考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询志愿,并组织录取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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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批校考阶段、高职(本科)批。所有高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

第二十条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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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批次第二次征询志愿录取投档后高考填报志愿卡,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询志愿有补报该高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联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且中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招生高校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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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广东省属院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山东省属院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招收的专科考生,中考英语成绩不得高于英语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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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其他类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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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其他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和院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省内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定向招生、省内高校(专业)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等。 #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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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早批以后、本科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高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按特殊类型项目要求进行录取投档。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1次征询志愿。招生投档过程中,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次序,按照考生所补报的志愿录取,每个考生只能录取到其中的一个类型。 #

2.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所补报的志愿全部录取;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征求志愿都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录取后,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投档规则进行审录。部份特殊类型招生院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录取比列测算生成的模拟录取线进行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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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具备院校农村专项计划考取资格且中考总成绩不高于相应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院校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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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考取资格且中考总成绩不高于相应普通类专科批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条件。 #

第二十四条省内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 #

专科高校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早批进行,本科高校安排在普通类高职(本科)批进行。市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投档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高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订立合同书,结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中中学(幼儿园、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多于规定期限。市市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按市县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

第二十五条边防部队孙辈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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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只招收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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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边防军人孙辈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询志愿阶段补报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询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询志愿补报和投档工作。第二次征询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容许不高于有关院校所在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询志愿有补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中学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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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定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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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类专科高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结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名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口,且在该设区市报考并出席中考。医学类本科、农林类本本科高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结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名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口,且在该县(市、区)报考并出席中考。 #

2.省内医学类专科高校在普通类提早批施行定向招生的,在大专提早批在征询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询志愿有补报该高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中学择优投档。 #

省内医学类民办高职(大专)中学施行定向招生的,不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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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学类高校施行定向招生投档的考生,投档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辖某个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并持定向培养合同到投档院校报到。 #

农林类高校施行定向招生投档的考生,投档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局签署定向脱产合同,并持定向脱产合同到投档院校报到。 #

第二十七条省内高校(专业)专门面向某地、县(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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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省内高校(专业)专门面向某地、县(区)招生的考生,须具有该市、县(区)户口,且在该市、县(区)报考并出席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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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志愿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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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院校招生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和征询志愿,下同)全部推行网上补报,考生网上补报的志愿是录取和投档的惟一根据。志愿补报时间截至后,网上补报志愿系统即手动关掉。未按量补报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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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选考课目要求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网上补报志愿,并对所补报志愿的真实性和确切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忽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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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时间安排,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因为考生个人缘由,发生帐号和密码失窃,导致信息泄漏、志愿被假冒补报或更改的,由考生本人承当责任。 #

第三十一条在补报艺术类和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志愿时,数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数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艺术类专科提早批常规志愿和化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补报,不得两类同时补报。化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艺术类考生可以补报化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征询志愿。化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补报化学课目组(或历史课目组)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志愿。 #

在补报除艺术类和普通类专科提早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历史课目组艺术类和历史课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历史课目组普通类高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化学课目组艺术类和化学课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化学课目组普通类高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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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普通类的,招生投档过程中,按艺术类、普通类实际录取时间的先后次序(录取时间相同的高考填报志愿卡,艺术类优先录取),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艺术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中学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的,招生投档过程中,按体育类、普通类实际录取时间的先后次序(录取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录取),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体育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中学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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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法,广泛举办我省相关招生投档新政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补报帐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避免被别人窃取或非法操控。中级中等教育中学和班主任不得取代或干预考生补报中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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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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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考生英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作为有英语口试要求的招生专业的投档根据;在招生投档系统中分别以“100分、80分、60分、50分”呈现。 #

第三十四条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查询本人的投档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投档过程中须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别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禁止非法传播、出售。 #

第三十五条部队高校和公安高校招生工作具体规定,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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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投档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突发问题或本施行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创立的投档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招生高校的招生工作规定或章程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

附件: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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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南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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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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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

艺术类专科 #

提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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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询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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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8时开始至7月10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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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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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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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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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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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征询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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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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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

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征询志愿 #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

艺术类高职 #

(本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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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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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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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征询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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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二、体育类 #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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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专科批常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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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体育类专科批

#

第1次征询志愿 #

7月16日8时开始至7月16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体育类高职(本科)批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体育类高职

#

(本科)批

#

第1次征询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三、普通类 #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

普通类专科提早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询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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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询志愿

#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

普通类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7月8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

#

第1次征询志愿

#

7月31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普通类高职 #

(本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第1次征询志愿 #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

第2次征询志愿

#

8月18日8时开始至8月18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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