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房地产估价师 > 考试动态 >

淮北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2011-07-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淮北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 #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

《房地产估价案件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换使用。 #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规定执行。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