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去年6月23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号),奏响了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的号角;7月2日,省安委会印发了《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施行方案》(闽安委[2014]8号),为全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提出了行动纲领。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文件精神,9月28日,市政府拟定下发了《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施行方案》(榕政综[2014]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了相关制度。在10月17日举行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工程两年行动工作大会以后,明天再度召集各有关单位经办人员,就是为了深入学习和评析《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两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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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
到2023年末,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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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末,大小型企业评审达标率不高于15%。其中,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大小型企业达标率2014年末不高于30%; #
(二)2023年末,大小型企业评审达标率不高于65%。其中,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大小型企业达标率不高于70%; #
(三)2023年末,各行业的小型企业均有一家以上一级达标企业;二级企业达标率控制在5~8%; #
(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标率:2014年末不高于15%;2023年末不高于60%。 #
关于大小型、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住建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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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分工 #
根据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五年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施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促进;各级政府安办负责综合协调(详见《实施方案》“三、工作分工”)。在这儿,不仅《实施方案》已明晰工作分工外,须要非常说明是:(一)通讯企业由市通管办负责负责指导和促进,不纳入县(市)区政府安全标准化工作范畴;(二)市国资委下属企业一律归口所属行业,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市国资委协助督促;(三)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施行五级企事业级别评定工作,即:制订施行方案、确定评审机构、对达标企事业单位进行初审并公告;(四)各镇(市)区政府督促所辖旅游公园积极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的初审,各镇(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和工商个体户初审、公告。
三、工作内容
围绕“隐患排查整治”这个核心,突出“自主创建”这一基本要求,切实从六个方面来巩固和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水平。 #
一是提高创建标准。国家相关行业部门巳拟定行业评定标准的20个行业领域,一律采用“国标”开展创建提高工作;“国标”未制订的行业领域,根据省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省标”开展创建提高,“省标”尚未颁布的行业领域,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行手册》(安委办〔2012〕28号)组织施行,你们自行在网上搜索,“国标”出台后再进行衔接。 #
二是提高达标质量。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标”、“省标”,以及国家部委和省相关部门制订的评审管理办法,强化评审机构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关。 #
三是提高自创能力。首先,各行业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手册,逐级组织、分类施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根据省、市、县五级评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评审人员、大小型企业负责人和稽核员、小微企业负责人和稽核员的培训机制分级组织施行全覆盖、全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其次,要选择本行业领域有代表性的企事业,组织专家扶贫、指导、培植典型,组织推进经验做法。其一,要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提升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意识和根据标准施行管理的能力,进而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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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提高服务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企业指导标准化工作,帮助解决创建提高过程中遇见的困难和问题。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推行动态管理,督促评审机构强化评审人员管理,加强评审过程质量控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评审服务。
五是实现全覆盖。依据省安委会的工作要求,要把达标创建范围拓展到各生产经营领域和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如:中学、医院等),并组织个体工商户参与达标创建,施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覆盖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位。 #
六是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申请、受理、评审、审核、证书管理等全过程推行信息化管理,列入省行业主管部门构建的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提升评审效率,实现达标信息动态管理。 #
四、工作举措 #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归纳以下要点:
(一)严格标准,规范考核。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要完善健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程序、考评机制、严格把握评定标准;二要强化评审服务队伍建设,严格考核管理,对评审机构施行动态管理;三要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巳有“国标”行业领域,一律采用“国标”开展创建提高工作,“国标”未制订的行业领域,根据“省标”开展创建提高,“省标”尚未颁布的行业领域,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行手册》(安委办〔2012〕28号)组织施行,“国标”出台后再进行衔接。 #
(二)加强管理,动态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构建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应达标企事业施行动态监管,完善健全基础表册。各镇(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以下时间接点完成三项工作,每年4月10近日补报本年度应达标企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1);每年6月30日、12月30近日分别补报半年度、年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每月5近日补报工作情况月报表(附件3)。三个报表应按期报送至市安办。 #
(三)加强举措,激励引导。各镇(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经济新政、社会荣誉、监管举措等方面,进一步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新政举措,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高工作。 #
(四)加强落实,严格考评。市安委会将“安全标准化提高五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结合半年督察和全年考评,进行调研、考评、通报、点评和嘉奖。各级政府效能、监察部门要强化“安全标准化提高五年行动”工作效能的巡查检测,促进工作落实。 #
五、工作要求 #
根据“政府组织施行、部门指导推进、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的原则,促进“3456”模式,扎实举办创建提高工作。 #
一是政府组织施行要做到“三个有”:一要有一个施行方案,二要有一套激励约束举措,三要有一套工作保障制度;二是部门指导推进要做到“四个建立”:一要建立评定标准体系,二要建立评审服务体系,三要建立激励约束举措,四要建立企事业单位基础表册;三是安办综合协调要做到“五个一”:有一支队伍,制订一个培训方案,构建一套工作制度,拟定一套宣传方案,构建一套工作档案。四是企事业单位落实创建“六个必须”:必须自主创建,必须全员参与,必须整改缺陷,必须有效运行,必须评审达标,必须持续改进。具体搞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要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拟定“安全标准化提高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完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要探求构建市场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等形式,鼓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家参与创建工作;四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大小型企业中,不仅市国资委下属企业由省级财政按每家评审费用3000元补贴评审机构外,县(市)区属企业所需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各承当一半,即每家企业评审费用分别由省级财政补贴1500元,市级财政补贴1500元补贴给评审机构;市属事业单位所需评审经费由市财政负责,最终经费按实际提高数由市财政核拨;小微企业、县属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责。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年8月10日之前(去年在10月31日之前),向市安办报送下年度大小型企业达标数,经核定后,市安办下达全市下年度大小型企业达标计划,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该达标计划将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向市财政申报。2014年工作经费划归2023年工作经费预算一起申报。 #
(二)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种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和工作动态。各市(市)区安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门户网站筹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栏。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要强化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初审人员、评审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稽核员的培训;二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挂钩扶贫等有效方式,培育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单位,及时总结、推广。
(三)重视实效,自主创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评定标准,做好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构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搜救到位,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构建自我构建、持续改进、巩固提高、达标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 #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举办“安全标准化提高五年行动”。各级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企事业单位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
六、几点说明 #
(一)工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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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区政府安办、市直有关部门应在10月31近日,将施行方案和应达标企业数报送至市安办。其中:附件1按行业分类填写,每位单位一张表,汇总本单位所有行业数据,每位行业一行,每年4月10日(去年在10月31日)前将本表报送至市安办,统计范围为辖区或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报送时注意“应达标”,要认真筛选,去年先将符合条件并可达标的企业纳入“应达标”;每年6月20日、12月20近日分别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标准化提高五年行动”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安办,每位行业一张表;每月5近日报送月报表(附件3),除报送每月工作情况外,在存在问题栏填写须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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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建工作
市安办将于月底前,制订颁布本地区的个体工商户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评定标准体系。在这之前,各市(市)区政府要根据《冶金等商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办法》,狠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标创建工作。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0月21日至23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巡查内容。督察组对我市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给与了肯定,同时也强调我市对举办以企业自创为主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五年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怎么推动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五年行动工作上思想认识不到位,切实不够、方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对辖区内应达标的大小型、小微企业的底数不清;在解决企业和监管部门“有人做事、会做事”,举办企业稽核员和部门监管人员标准化创建业务培训方面力度不足;缺乏对各行业领域推动标准化创建典型示范企业的培植;对评审机构标准化评审质量监管不到位;冶金等行业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仍未展开等问题。以上问题,说明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还不到位,须要在座诸位共同努力,全面扎实地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工程两年行动。 #
附件1
应达标企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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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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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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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领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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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单位总量 #
应达标单位数
备注 #
企业 #
事业单位
小计 #
企业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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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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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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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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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