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具体详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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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可知,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具体详情如下: #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
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学院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学院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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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
申请出席“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已取得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
2.已取得道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学院专科结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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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按照工作须要,考取另一个专业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出席“增报专业”考试。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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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报考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考取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申领。在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非常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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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分辨新老考生。报名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办理山西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并承诺
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7日16:00期间登入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项目,根据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相片、填写报考信息。 #
报名人员在上传相片前,须从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相片初审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相片初审处理。通过初审工具生成的报考相片上传后被手动辨识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相片进行人工初审。报考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上传成功后不可修改,请考生谨慎选用。 #
按照有关规定,考取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出席考试,请确切选择报考点。 #
在信息补报阶段,考取人员可自行任意更改报考信息。信息补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请报名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时要严格依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山东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考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省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省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考情况,抽检报名人员相片,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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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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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当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信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取有关证明,根据承诺代办报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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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
(1)已知晓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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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符合报名条件; #
(3)补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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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乐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乐意承当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
3.报名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报考截至前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考取人员应按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申领相关事项,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信息后,按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申领相关事项,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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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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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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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插口,手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期限、社保收取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步入交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出席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10月29日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陆报考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
(三)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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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不通过和报名级别为“免1科”的报名人员均须出席现场核查。请上述报名人员及时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复印本人报考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出席现场核查。 #
(1)从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复印的报考表1张; #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3)考取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专科学历证书。 #
(4)考取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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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现场核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办法由各省自行规定。各省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施行,于2023年10月29近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11月3近日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代办的方式,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治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早做好预案,有效防止人员大规模集聚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
各资格初审部门要着力强化报名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举措,严格初审报考材料,重点强化对非本地户口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名人员的初审,可通过核验公积金、劳动协议等手段,验证其补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法对报名人员补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工作贯串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对初审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觉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即给以其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造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网上交费
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23〕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11月8日16:00前(点击免费预约邮件提醒),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按交费流程,通过汇付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惑,请咨询汇付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名人员交费成功以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期限代办报考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舍弃报考。 #
点击查看>>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温情提示:考生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可免费发放部份省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真题、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和环球网校备考资料,推动考生复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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