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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贵州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3-12-0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一、继续严格落实企业(单位)的有关责任

(一)考取人员资格初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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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减轻报名人员证明事项,考取人员的专业工作经历和是否符合属地报名条件由企业((单位)负责初审,考取人员不再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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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单位)应妥善保管本企业(单位)在报考系统的帐号及密码,因本企业(单位)未妥善保管导致帐号密码遗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单位)承当。禁止借助本企业(单位)帐号为非本企业(单位)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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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取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严格初审报名人员资格。凡初审报名人员资格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觉,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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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课目及管理模式 #

考试共设3个课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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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目均采用机考,考生必须持法定有效身分护照(二代身分证或公积金卡原件)和准考证(纸质)能够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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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推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新取证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依照实际工作须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考出席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

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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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黔建办发〔2005〕245号),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二级建造师。请报名人员对照自身条件,在以下两种报名类别中选择一类符合条件的类别进行报考。 #

1.新取证考生:凡知法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考出席二级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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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报专业考生: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按照工作实际须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考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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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肄业让书这瑁作期限是指取得规名截至时间,由报名人员所在的企业(单位〉审核确认。全日制学历报名人员,未结业期间经历不记入相关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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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8号),2023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居住地为四川省的报名人员报考,其中涉及持外地身分 #

证(身分证号为非52开头)的报名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

1.已具备湖北省户口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须提供湖南省户籍册,方能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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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广东省户口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具备在广东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单位)连续交纳医保(起码收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一年以上(含一年),方能考取。 #

上述报名条件由报名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初审确认,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

四、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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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机考,考试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报名人员的具体考试场次、科目及考试时间、考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

五、考试报考 #

(一)报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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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考及考前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考生可登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首页﹐在“职(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的“考试报考”子栏目下,点击“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考;也可直接访问“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系统”(:8003/gzwb)进行报考。 #

(二)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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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24日16:00。(实名认证受理截至时间5月2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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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

1.首次报名人员 #

(1)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广东省建设类考试报名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黔建人字〔2023〕47号)要求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系统,考取人员需提早登陆“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完成身分信息、学历信息实名制认证后,方可登入报考系统进行报考,本次报考实名认证受理截至时间5月2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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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陆报考系统后,按照报考系统提示,按步骤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及确认。 #

注:考生在报考系统补报工作单位时,若报考系统提示所补报工作单位属于报考系统中无报名记录的单位,须由该工作单位向所属市(州)住建主管部门申请报名帐号后(申请表详见附件)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方可完成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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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首次报名人员(出席过我省2023-今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

符合非首次报名情况的人员登陆报考系统后,按照报考系统提示,按步骤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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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付考试费 #

所有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5月25日16:00前,在网上报考系统进行交费确认,交费成功即报考成功;未完成交费,则视为手动舍弃,报考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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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据出具时间:交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考时补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陆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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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准考证复印:考生交费报考成功后,应于本人所在考试时间开考前一周登陆网上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 #

六、考试收费标准 #

相关课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费用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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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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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试人员出席考试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

1.凭市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分护照原件和准考证步入考场。身分信息须与报考时所补报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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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严禁步入考场。 #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课目,考场封闭通常至考试结束,电子化考试可视情况调整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课目,考场封闭2小时。 #

4.遵循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照试卷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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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正公平,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

1.对应试人员步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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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验应试人员身分护照、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利用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

3.依法缴获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法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施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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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举措。 #

(三)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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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 #

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入报考系统查询成绩。依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和《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因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机考,所有课目考试均为客观题,故不受理查分申请。 #

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16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度起,对通过四川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统一领取电子证书,不再领取纸质证书。电子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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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

(一)凡在报考及资格审查中发觉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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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应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考试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浙江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库管理,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应试人员处理条款进行处理。 #

(三)违纪违法拟处理决定书等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考试结束后,核发证书工作启动前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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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发布之时即视为向违纪违法人员送达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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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材及大纲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请报名人员自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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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咨询服务 #

对报名人员在报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报考期间由考试机构及各省(州)住建主管部门提供及时的线上咨询及线下咨询给以保障。报名人员非必要,切勿选择线下咨询,确需选择线下咨询的报名人员,请提早预约。 #

(一)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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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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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可在报考系统登陆页面选择“在线咨询”,或登陆报考系统后点击“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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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邮咨询 #

jst.bai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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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话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省属:0851- #

广州市:0851- #

贵州市:0851- #

益阳市: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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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0854- #

安顺州:0855- #

德宏州:0859- #

贵州:0858- #

凯里市:0857- #

益阳市: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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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0851- #

(二)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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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贵州建设”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链接”栏目中的“二建报考现场咨询”,选择“预约申请”根据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点击“查看预约”获取相关信息,并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持身分证原件至现场进行咨询。 #

(三)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考试机构将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保持关注,以免贻误。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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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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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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