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企业含有合伙性质(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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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没有所谓的康庄平途,总会有坎坷凹凸,把握好未来的日子,认清方向,走好生命里的每步。税务师路上无论多少艰难险阻都要走下去。中华会计网校税务师每日一练可以帮到大家准确掌握重难点知识点。每日一练题目以知识点为单元,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让大家每天进步一点点,以下是《税法二》每日一练。 #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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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16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企业甲,在天津市与王先生共同投资兴办一合伙企业乙,则2016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汇算清缴所在地是( )。 #
A、北京市 #
B、天津市 #
C、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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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任选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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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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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的经常居住地与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即天津市,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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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
1、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16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企业甲,在天津市与王先生共同投资兴办一合伙企业乙,则2016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汇算清缴所在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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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的经常居住地与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即天津市,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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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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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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