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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4-02-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乐山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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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15号文件规定,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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