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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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8号),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收代理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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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纪考生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15日内向我中心申诉(已提前告知处理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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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电话:0311-83834743,838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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