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3
三、综合题
1、张某、马某、孙某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兼营商业零售。经协商三方拟订了公司的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 #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张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马某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孙某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
(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
A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于2007年2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上经全体股东表决权的70.66%通过,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同年2月18日通知了甲、乙、丙、丁四位债权人,并于2月25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3月16日甲、乙、丙三位债权人均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按照规定向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4月11日丁债权人也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2006年5月8日A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有关的登记手续。 #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金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4)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5)A公司通知债权人、发布公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6)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应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2、A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于2008年3月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月,A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其通过保荐人B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显示如下信息:
(1)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列:
#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
资产 126001800025000
其中:无形资产 100016501963
负债 84001040013600
营业收入 176001980029400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146021882730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38019642540
现金流量净额 168019501245
#
注:上述“无形资产”项下均为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数据。 #
(2)A公司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
①总经理王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
#
②财务总监张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财务部副经理; #
③董事会秘书吴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全额出资的D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C集团和D公司领薪。 #
(3)本次拟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下同),发行价每股10元,募集资金6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除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外,其余部分将用于间接投资参股证券公司和申购新股。 #
(4)拟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根据A公司与E承销商签订的包销意向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为100天,E承销商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的净利润指标、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发行前股本总额、无形资产的数额,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相关董事的兼职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拟发行的股票由E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其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5)A公司的存续期限是否符合首发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条件?并说明理由。 #
3、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3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03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04年6月10日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10%。2003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04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入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而已。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对外发布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判令A公司向李某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0000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 #
(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
4、A上市公司专门从事工业设备生产销售,其产品主要的市场在甲地。 #
2010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
(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6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B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
#
(3)另外,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经确认,除B公司的董事未参与表决外,剩余的5名董事全部通过。 #
(4)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以上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另外,该公司2010年还发生以下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事项
#
(1)甲地从事工业设备生产销售的厂家还包括C公司、D公司,为了巩固甲地该产品的市场利润,A公司、C公司和D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约定了三家厂商生产的同类机器设备的基准价格,最多上浮50%,缔约的任何一方不得低于该基准价格,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制裁。(2)A公司为了进一步维护产品价格,还与下游的各经销商达成了关于限定转售价格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A公司的经销商转售各种型号设备必须遵照约定的最低价格,对于销售不畅的经销商由A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但绝对不允许降价销售。 #
(3)A公司在乙地市场销售额为1500万元,经相关部门测算,工业设备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额总量为1亿元,在乙地市场上还有一家经营者E公司,该公司与A公司都属于工业设备的生产商,E公司在乙地的市场销售额为6500万元,A公司为了抢占并扩展乙地的市场,当年准备并购该经营者60%的股份,并购前A公司和E公司2009年营业额资料如下: #
经营者
营业额 他国市场营业额 中国市场营业额
#
A公司 0.5亿元 11亿元 #
E公司 0.3亿元 10亿元 #
合计 0.8亿元 21亿元 #
另知,A公司并购前未持有该经营者任何的股份,也没有被同一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 #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董事会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中张某是否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分别说明理由? #
(2)董事会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
(4)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何种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A公司与其下游经销商达成的协议属于何种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7)作为多个经营者,A公司与E公司是否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并说明理由。
(8)A公司并购E公司是否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并购之前是否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说明理由。#p#副标题#e# #
三、综合题
1、 #
【正确答案】:(1)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本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0.5分)。 #
②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股东以现金出资30万元,为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是符合规定的(0.5分)。
#
(2)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1分);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1分)。
(3)该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题该公司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也是符合规定的(1分)。 #
(4)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本题中A公司在作此项表决时,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同意了,所以这是符合规定的(1分)。 #
(5)A公司通知债权人的时间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在作出合并决议后,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题中A公司于2月25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这是符合规定的(1分)。 #
(6)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应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A公司对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是符合规定的。由于丁债权人向A公司提出的要求已超过了30日的期限,因此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样是符合规定的(1分)。
【答案解析】: #
2、 #
【正确答案】:(1)①A公司的净利润指标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1分)。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累计数额为5884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
②A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0.5分);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0.5分)。本题中,A公司虽然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4875万元(不足5000万元),但其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为6.68亿元,超过了3亿元。由于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只要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因此A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是符合规定的(0.5分)。 #
③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题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1分)。 #
④A公司无形资产的数额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题中,A公司2009年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无形资产为1963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7.22%,即:1963÷(25000-13600)=17.22%(1分)。 #
(2)①王某和吴某的兼职行为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1分)。本题中,王某是A公司的总经理,是可以担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吴某担任由控股股东控制D公司的监事,也是符合规定的。
②作为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财务总监张某在控股股东担任的职务是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
(3)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题A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申购新股和投资证券公司,是不符合规定的(1.5分)。
#
(4)①A公司发行的股票由E承销商包销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本题拟公开发行的数额为6000万元,仅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
②承销期限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本题承销期限为100天,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
③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1分)。 #
(5)A公司的存续期限符合拟上市公司的条件(0.5分)。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1分),但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1分)。本题中,A公司虽然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不满3年,但由于A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本题A公司已满3年,因此其存续期限符合拟上市公司的条件。 #
(1)①A Corporation's net margins indicator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net profits of issuers'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in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are all positive and a total accumulated is more than 30,000,000. The basis for calculation of net profits is the minimal of before and after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n this problem, A Corporation's net margins in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are all positive, and its basis for calculation of net profits is the minimal of before and after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a total accumulated is 58,840,000. I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
②A Corporation's net cash flow and operating income indicator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the total accumulated net cash flow of issuers'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in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is more than 50,000,000. Or operating income in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is more than 300,000,000. In this problem, although A Corporation's net cash flow in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is 48,750,000 (less than 50,000,000), its operating income is 668,000,000, more than 300,000,000. Between net cash flow and operating income indicator, there is one item conforms to topic. So A Corporation's net cash flow and operating income indicator meet the requirements.
③A Corporation's total stock capital before the issuance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issuers' total stock capital before the issuance will not less than 30,000,000. In this problem, A Corporation's total stock capital before the issuance is 48,000,000. So i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④A Corporation's the amount of intangible assets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intangible assets of issuers'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excluding land usage right, surface cultivation right, exploitation right, etc) to net assets ratio of the latest issue of intangible assets to net assets ratio of no more than 20%. In this problem, in 2009, A Corporation's intangible assets, which excluding land usage right, surface cultivation right, exploitation right, etc, was 19,630,000; the ratio was 7.22%. That is, 1963÷(25000-13600)=17.22%。 #
(2)① The part-time employment of Wang and Wu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the issuer's higher management, such as general manager, deputy manager, financial officers and the board secretary can't serve as other position besides board member and supervision committee. In this problem, Wang is the general manager, so Wang could serve the board member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C group. So does Wu.
#
②As the higher management of A Co., Financial Controller Zhang serve as other position besides board member and supervision committee. So it is not permitted. #
(3)A Corporation's raised funds don'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listing.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in principle, the raise funds of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 of stocks of an issuer should be devoted to main business. Except financial companies, the raise funds for the project shouldn't invest for those who hold some trading of sexual finance capital, available-for-sale financial assets; should not lend to others; should not indirectly invest the company which takes buying and selling securities as the primary service. In this problem, A Corporation takes the raise funds for purchasing of new shares and investing for securities companies, thus it is not permitted. #
(4)①A Corporation proposed E underwriter having exclusive selling rights doesn't meet the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making a public issuance of securities over 500,000,000 to non-specified objects should be formed by the underwriting group. In this question, it proposes public offering of 60,000,000. E underwriter having exclusive selling rights doesn't meet the requirements.
#
②Its underwriting period doesn't meet the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The maximum duration of the securities' sales agency and underwriting period shall be 90 days. In this question, underwriting period is 100 days. So it is wrong.
#
③Exclusive sale ways doesn't meet the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during underwriting period the securities companies shall guarantee that the securities be sold to the subscriber. The securities companies may not reserve securities for the company and may not purchase in advance and subsistence underwriting securities.
(5)A Corporation validity periods meet the conditions of listed companies. According to《First management measure》, since the founding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its business operations shall last for 3 years or mor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changed to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book value of net assets' integrated, and its business operations shall begin as companies' setting up the date, lasting for 3 years or more. In this problem, although A Corporation's business operations doesn't last for 3 years, it changed to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book value of net assets' integrated. So it meets the conditions.
【答案解析】: #
3、 #
【正确答案】:(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0.5分)。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1分)。本题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当视为要约。
(2)尽管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0.5分)。根据规定,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分)。
#
(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00000元,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因此对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将支持其请求(1分)。 #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0.5分)。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1分)。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1分)。本题买受人李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C公司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李某和其他购房人。 #
【答案解析】: #
4、
【正确答案】:(1)①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本题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符合规定(1分)。
#
②张某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0.5分)。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张某为本公司的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1分)。
#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因此,本题中,A上市公司通过自己的子公司为董事提供借款的决定是违法的(1分)。 #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0.5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1分),本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中,有5名是无关联董事,是符合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分),本题5名董事全部通过,是可以通过该决议的。 #
(4)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如下的不当之处(0.5分)。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该类协议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1分)。 #
(6)A公司与下游经销商达成的协议属于纵向垄断协议中的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该类协议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1分)。 #
(7)作为多个经营者,A公司与E公司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1分)。根据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题中,A公司与E公司在乙地的市场份额达到了80%,超过了2/3的标准,因此可以推定为A公司和E公司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1.5分)。 #
(8)①A公司并购E公司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经营者集中”(1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包括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本题中,A公司并购E公司60%的股份,足以达到控制的要求,因此属于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集中”(1.5分)。 #
②A公司并购E公司之前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0.5分)。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1.5分)。本题中,A公司和E公司在境内的营业额总额为21亿元人民币,超过了20亿元人民币;A公司和E公司各自的营业额也均超过了4亿元,因此需要在并购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