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模拟题3
三、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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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贸易公司” )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
(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 #
(2)2006年1月24日向丁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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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6年12月16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贸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甲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现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
(4)武汉一债权人因参加债权人会议发生差旅费1万元,南京一债权人为参加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而聘请律师发生费用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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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7年6月19日贸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伤害,遭到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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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上述事项外,贸易公司经评估确认尚有资产1200万元( 变现价值 );负债2800万元( 其中,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6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用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2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650万元、长期负债1300万元 );破产费用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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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并分别说明理由。
(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
(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
(4)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能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小数点保留2位 ) #
2. 甲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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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格为15万元,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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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应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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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因甲公司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面开工投产,为保证该合同的按时履行,由丙生物医药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该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实际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注塑设备,甲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注塑设备的市场价格因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大幅上涨,乙公司便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的主张,要求将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提出的涨价要求,随后乙公司于10月4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
(5)丙公司是否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并说明理由。 #
3.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乙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丁公司持有其10%的股份。截至2010年底,甲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000万元,净资产额为1200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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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
B.董事C同时为乙公司董事;董事D同时为丙公司董事;董事E同时为丁公司董事。 2011年1月2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包括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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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 #
B.董事C和董事
D.董事E在内的7名董事。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
(1)鉴于2008年5月发行的3年期1200万元公司债券即将到期,计划于2011年3月再次发行4000万元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拟定50元,且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第二期发行数量为2000万元,其余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
(2)鉴于公司总经理张某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董事A提议由王某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董事 #
D.董事E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
(3)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9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丁公司原持有的10%的甲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同意董事E辞职,但是其个人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必须在办理辞职手续后,方可转让。
(4)董事会审批了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进行交易的事项。除董事D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了与乙公司交易的决议。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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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且暂时不予公告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4)董事会通过的与乙公司交易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4. 2010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向乙购入价值800万元的二手机器设备,按照合同约定,12月5日乙向甲发货,甲承诺5个月后付款,该买卖合同中没有订立所有权保留性质的条款。由于乙还需要该机器设备生产最后一批商品,因此甲乙12月5日又约定,该设备自12月5日时仍由乙暂时占用一段时间,于12月15日交付给甲。 2010年12月15日,乙向甲按时交付设备后,甲又将购入的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于2011年1月22日为甲欠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当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于1月24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的债权期限2年。 甲企业为及时筹集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2月20日又将该用于抵押的设备以90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忘了通知银行,也未将转让的设备已用于抵押的情况告诉丙。 为了节约运输成本,甲企业准备建造一条输油管线,途中需要经过A村的一片耕地,甲企业与当地的村委会签订了一项合同,约定输油管线从该片耕地下面通过,甲企业给予A村集体适当的补偿,该合同于3月1日签订,施工当天,遭到了村民郭某的阻拦,经查,郭某是该片耕地的承包人,随后双方发生了纠纷,村委会认为土地虽然由郭某承包,但仍属于集体所有,与甲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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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设备所有权何时转移?并说明理由。 #
(2)甲将购入后尚未付款的设备用于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是否合法? #
(3)甲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哪天?抵押权何时设立?分别说明理由。
(4)在设备抵押担保期间,甲又与丙签订的抵押物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
(5)甲企业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何种性质的合同? #
(6)村委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p#副标题#e# #
三、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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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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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①根据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其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数额是10万元。②甲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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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应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该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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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为18万元( 10+8=18万元 )。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丁银行的贷款尽管没有到期,仍应视为到期,且其利息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即:8万元利息 )。 #
(4)①破产财产=1200+100+30=133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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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出资人补缴的出资属于破产财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后追回的财产应计入破产财产。
②普通破产债权=650+1300+10+18=197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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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而使对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
③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支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 ),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90万元( 300+60+30=390万元 ),然后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60万元以及400万元的税款。 #
④至于普通破产债权,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377万元( 1330-100-3-390-60-400=377万元 )。由于剩余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人应按同一比例清偿。该比例为19.06%( 377/1978×100%=19.06% )。
⑤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为3.43万元( 18×19.06%=3.43万元 )。 #
2.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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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担保方式,约定的数额25万元,为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甲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并且也未协商一致。因此,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而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达50万元,已超过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因此,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依法能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
(5)丙公司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则丙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p#副标题#e# #
3. [答案]
[解析](1)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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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划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0%。本题中公司债券余额应为4800万元(12000×40%),2008年5月发行的3年期的公司债券1200万元未到期。因此甲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3600万元(4800-12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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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债券面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题中甲公司债券每张面值拟定50元不合法。 #
③分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甲公司第一期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未达到发行数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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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且暂时不予公告的决议不合法。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只有5名董事表决通过,低于董事会全体董事(11人)的半数。其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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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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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中的4项要点均不合法: #
①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②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③根据规定,公司因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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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董事会审批的与乙公司交易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中,涉及乙公司事项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8名(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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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 #
B.董事C外),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4名,未达到过半数的要求,且只有3名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决议,所以该决议不能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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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答案]
[解析](1)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设备所有权自12月5日时移转。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设备自12月5日暂时由乙占用,实际占有之日视为设备已经交付,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
(2)抵押担保合法。虽然甲企业未付款,但本题中甲已经拥有了设备的所有权,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3)甲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时间均为2011年1月22日。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本题中,抵押物为企业的设备,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抵押权也在当日设立。 #
(4)在设备抵押担保期间,甲与丙签订的抵押物转让合同无效。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甲转让抵押物时未经银行同意,所以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5)甲企业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地役权合同。 #
(6)村委会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土地上已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本题中,村民郭某依法承包了该片耕地,是土地的用益物权人,而村委会与甲企业未经郭某的同意便签订了地役权合同,因此该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设定的地役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