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年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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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行业中常年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3年)》(津财会〔2012〕8号)和《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施行方案》(津人才〔2023〕1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启动2023年上海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
企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为我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包括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诚实守信、年恒大强、潜力较大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
(一)申报我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循《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会计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突出,新政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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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我市企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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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 #
2.从事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设计、重要课题项目研究; #
3.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或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核结合考试(包括通过全省或本市合格分数线),或则业绩非常突出且兼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 #
4.年纪在45周岁以下(年纪估算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三)申报我市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 #
1.具有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 #
2.兼任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部门总监以上职务; #
3.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后,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3年以上(含3年)且近3年无行业惩戒记录; #
4.年纪在45周岁以下(年纪估算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如条件非常优秀的合伙人(股东),年纪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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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出席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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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3年外因执业活动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错给本单位导致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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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所在单位近3年显存在严重违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 #
三、选拔程序 #
(一)提出申请。具备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2023年度上海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请表(企事业类)》或《2023年度上海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请表(注师类)》(可到“天津会计网或”、“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商会网站”、“天津会计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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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向市财政局推荐人选;市财政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允许出席选拔考试。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注册会计师类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向市注册会计师商会推荐人选,市注册会计师商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允许出席选拔考试。审核单位应认真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按隶属关系推荐人选或不符合规定条件一直给以审核通过的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市财政局有权退回并给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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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举办。考试分为面试、综合评价和笔试三个环节,为全市统一命题。 #
(四)确定人选。依据申请人的选拔成绩、用人单位意见,根据择优录用原则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在上海会计网、天津注册会计师商会网站上分别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
(一)报考时间:2023年5月14日~25日(节假日休息),早上9:00~11:30,晚上14:00~17:00。 #
企事业类报考地点:北京市会计学会考培部(河东区四川路67号会计之家407室)。
注册会计师类报考地点: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商会培训部(河东区河北路67号会计之家615室)。
具体报考、考试事项请登陆“天津会计”、“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商会”、“天津会计学会”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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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时间:2023年7月8日(周六)早上9:00-11: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拟于2023年7月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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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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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周期 #
广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荣获人才的培养周期为3年(2023年—2023年),分为三个考评周期。第一个考评周期为第1至2年,第二个考评周期为期半年,第三个考评周期为期半年。每位考评周期结束时,通过科学的考评评价机制,产生量化考评结果,施行考评淘汰。首次集中培训初步安排在2023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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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内容 #
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档会计人才的需求,根据紧贴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关注会计变革、企业变革和经济社会变革等热点问题,重点培养入围人才灵活把握运用财税金融、会计审计、公司整治、管理会计、风险管控、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的能力,以及推动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具体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三方面设置课程模块,依据各课程模块的学习要求组织举办系列学习课程,并结合实际对课程内容进行持续建立更新。同时,按照不同类别会计领军人才的特性,分别设置相应课程模块。
(三)培养方法
培养期间推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培养方法,通过构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入围人才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高入围人才的综合素养。
1.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堂、专题研讨等形式为主,每年起码组织2次短期集中培训,3年培养周期的集中培训时间共60天。集中培训结束即步入跟踪管理阶段。 #
2.跟踪管理。跟踪管理以入围人才在职自学为主,由培养基地负责组织。通过加大与其所在单位的沟通,引导入围人才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峰会的讨论,按量出席培养基地组织的定向阅读、专题督查、社会考察、对外交流等各项活动,定期向培养基地报送学习心得感受、读书笔记、业绩报告、专业论文、分组课题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进一步提高入围人才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四)管理机制 #
推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训管理机制,构建完善培训管理办法,引导入围人才根据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根据考评周期,对入围人才出席集中培训、完成指定自学任务、参与专题讲堂、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峰会和网路交流等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评,结合入围人才的综合素养和发展潜力,推行考评淘汰机制。 #
(五)知识更新 #
为着力有效地推动北京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届满人才后续跟踪培养,持续提*安乡会计领军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针对早已完成3年学业、取得《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领军人才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举办知识更新计划,积极探求领军人才后续培养机制和渠道。通过高档峰会、名家讲堂、领军峰会、交流活动等方式,推动不同类别会计领军人才之间的交流和碰撞,提高会计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
六、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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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基金给与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专项捐助,用于培养对象的集中培训、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知识更新等。捐助经费按年度划拨,推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入围人才所在单位对入围人才在学习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等给与匹配捐助。市财政将与入围人才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如入围人才及其单位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终止或违背合同规定,将承当相应的毁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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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才使用
广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构建与有关人才使用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 #
(一)对完成培训的会计领军人才,优先向财政部推荐为全省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咨询专家;优先遴选为本市会计管理咨询专家、注册会计师商会咨询专家;优先任命为会计学术研究、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入选会计、审计继续教育培训讲课师资;在申报本市中级会计师资格(含正中级)评审时,同等条件下施行新政倾斜;优先向组织人事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优先向财政部等推荐申请课题项目,为会计领军人才举办科研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优先取得本市捐助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在课题立项、投标与经费支持上给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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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对会计领军人才的使用力度,以良好的机制激励人才,以建立的制度使用人才,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推动幅射作用,鼓励会计领军人才通过公开讲课、课题研究、研讨交流、担任指导老师等方法,推动我市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养全面提升。 #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执业活动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错给本单位导致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给以淘汰或除名。
八、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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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事业类报考时须递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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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申请表一份,*并填写电子文档后,用A4纸复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电子文档标题标明“2023地方会计领军(企事业类)”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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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事业类报名人员需递交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核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及其他才能证明个人专业资格和水平的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
3.近日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1张);
4.发表论文的原件及打印件;发表专业专著的原件及封面、封底的打印件; #
5.各种得奖证书的原件及打印件。 #
(二)注册会计师类报考时需递交的材料。 #
1.纸质申请表一份,*并填写电子文档后,用A4纸复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电子文档标题标明“2023地方会计领军(注师类)”字样;
2.注册会计师类报名人员需递交身分证、学历学位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证书及其他才能证明个人专业资格和水平的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3.近日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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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表论文的原件及打印件;发表专业专著的原件及封面、封底的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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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得奖证书的原件及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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