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合审计大学中学生转专业施行条例(修订)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修订)
#
(国联审院发﹝2022﹞6号,今年10月6日发布) #
为充分贯彻“以中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学生个人发展目标、个性化学习与自我知识建构的须要,调动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中学生学习能力与专业兴趣的互相协调,进一步规范与建立大学的转专业工作,依照《南京审计学院专科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国际联合审计大学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拟定本施行条例。 #
第一条凡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一年级在籍在校中学生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符合大学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均可在大学规定的期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由大学组织施行,严格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报北京审计学院教务处、法国SKEMA商大学代办转专业有关手续,并报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备案。
#
第三条中学生只可申请在大学设置的专业间转专业,不能申请转入北京审计学院的其他专业。
第四条中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在大一学年底进行。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籍中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 #
2.所有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指首次考试);
3.已修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且成长积分名列本专业前10%。
第五条以下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受校/院纪律处分;有退学、复学或降级等学籍变更。
第六条大学按照师资、教学管理与中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核定各专业每年准许转到的中学生名额,公开发布当初转专业的具体指标。
#
第七条转专业施行程序如下: #
1.中学生申请。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中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递交转专业申请。 #
2.大学初审。大学根据转到专业的可接收名额,结合中学生补报志愿、成长积分及专业排行等对中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初审,在转专业指标内依排行确定拟投档名单。
3.公示。拟投档名单需公示起码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学书面提出,大学负责调查与复核。公示届满无异议或检查异议后,大学即将公布转专业审批结果。 #
4.代办与备案。大学按程序代办转专业手续,并报北京审计学院教务处、法国SKEMA商大学备案。
第八条经批准转专业的中学生于第二学年编进新专业班级学习。
第九条中学生在校期间只容许转专业一次。转专业后的第一学期,若出现两门课程不及格,中学生可选择本专业留级或退回原专业。
#
第十条中学生转专业不涉及寝室调整等其他问题。 #
第十一条依据《南京审计学院退役学院生士兵转专业施行条例》,我院退役学院生士兵,复学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入学三年内入伍参军; #
(二)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 #
(三)无不及格课程; #
(四)服役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
第十二条本《实施条例》自施行之日起试行,适用于我院2023级及之后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中学生。 #
第十三条本《实施条例》由国际联合审计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