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学院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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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学院今年学术型博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通知
输 #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大学、各位考生:
按照长安学院《关于做好长安学院今年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
校区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粤语不高于40分,业务科不高于60分,总分不高于175分,部份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高于200分。 #
二、复试时间和形式 #
1.时间
(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大学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今年6月13日
2.复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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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形式进行考评。 #
1)复试使用腾讯大会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大学确定并指导考生提早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路远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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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须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出席复试。
三、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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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借助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辨识”“人证辨识”等技术长安大学研招网,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大考生身分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打算不齐全或复检不合格者不得出席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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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系统复印的《长安学院今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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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安学院今年考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3.两名所考取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院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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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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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代市民身分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结业证书、硕士结业证书打印件(应届硕士结业生提供中学生证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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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上报考时未通过教育部初审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应届硕士结业生开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
7.二级甲等以上诊所或长安大校区诊所(校本部)开具的近日体格检测合格证明(复检表请在复检诊所索要,须明晰复检推论),复检表相片上要加盖复检诊所骑缝章。长安学院应届硕士结业生凡出席过结业复检而且合格者无需再度复检; #
8.报名今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图章,仅限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9.长安学院今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打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
材料递交方法和时间由各招生大学通知。 #
四、复试内容 #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品德考评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粤语听力、口语测试)。 #
复试小组依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评并重,着重强化对专业素质、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养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粤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
五、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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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根据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列估算考生综合成绩; #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得投档;
3.投档类别即为考取类别。不得修改。报名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因为本人缘由未能及时递交定向培养合同书的考生不予投档;报名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人事档案的,视为手动舍弃投档资格; #
4.拟投档的考生需向报名大学递交攻读长安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中学投档;不递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投档检测时发觉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投档长安大学研招网,均按手动舍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