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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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会函〔2023〕13号 #
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规定,现将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
一、资格复核 #
(一)复核对象。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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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核条件。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学位)应于报考前取得。 #
(三)时间和方法。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陆浙江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财政局会计网报名,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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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清单 #
1.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可登入:81/ksbm/.jsp补打)。
2.考生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身分证。 #
3.学历证书,或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考生承诺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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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
二、成绩检查 #
考生对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财政局会计网报名,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各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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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
(一)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制好解释说明和舆情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出席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7月10近日完成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初审工作报告、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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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财政厅 #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