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今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14、15日举办,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考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课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主观题)4个课目。出席4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课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他专业课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课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监理商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商会网站()公布。 #
三、考试时间 #
5月14日
下午:9:00-11:00建设工程协议管理 #
早晨: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5日
下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早晨: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3个专业)
#
四、报名条件 #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3〕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一)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学院本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
今年继续在上海、上海举办提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试点地区报名人员应该具有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出席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本科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课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继续报考出席考试。 #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它专业课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课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课目:
1.已取得道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的单位监理工程师考试条件,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举办核查。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与报考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考”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考。报考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法、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市(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举办,人事考试机构将搜集报名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相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名人员报考时,应确保补报信息确切、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便于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举措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
(一)应试人员出席考试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
1.凭市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分护照和准考证步入考场。身分信息须与报考时所补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严禁步入考场。 #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课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循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照试卷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正公平,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
1.对应试人员步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
2.查验应试人员身分护照、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利用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
3.依法缴获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法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施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举措。 #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题和答题卡(纸),避免别人剽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该根据当地新冠脑炎疫情防治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监理工程师考试条件,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
考试成绩预计于今年7月中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事考试中心
今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