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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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在税后交纳的标准 #
答:《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根据发生额的60%交纳,但最高不得少于当初销售(营业)收入的5‰.虽然,新法没有明晰业务招待费所包含的详细内容. #
通常状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份,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开支,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顾客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2024,即除前述开支外,也有附赠给顾客的礼物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顾客旅游的成本等. #
业务招待费税后交纳的要领: #
一、合理利用交纳比列.新税法对招待费的税后交纳采取两头限制的方法,即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容许税后列支60%,同时最高额不得少于当初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么,怎么能做到在限额以内既能充分列支,又能尽量减低纳税调整事项呢?笔者觉得,应当找出两者的最佳比列关系.假如把企业当期取得的销售(营业)收入设为x,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设为y,则当60%y=5‰x时,就有y=8.3‰x的关系存在.即当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达到销售收入的8.3‰时,就达到了业务招待费税后交纳的最高限额.
二、税前交纳额要真实、合理.业务招待费才能在税后交纳,应当有充分、有效的汇票和资料来证明这部份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智.何谓合理智,指的是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当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但是是正常和必要的.并且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2024,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否则都会存在潜在的税赋风险. #
三、及时调整本期销售收入额.国家国税总署《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国税处理问题的通告》(税务函〔2009〕202号)明晰,企业在估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成本的交纳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国家地税总署《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告》(税务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适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酒局、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募捐、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移交别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上述的视同销售行为,应及时调整为当期销售收入,以扩大当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净额,因而增加业务招待费交纳的比列. #
所得税法中对业务招待费在税后交纳的标准做出的规定是交纳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但不能超过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