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中、副高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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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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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
各省(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高新城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部委(单位)、各大企业: #
依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章丘市举行安装工程技术系列评审“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试点工作的批复》、《济宁市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初、中、副初级职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课目
1.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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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副初级职称考试均设置建设安装工程管理、建筑结构、岩土安装工程、建筑学、装饰家装、风景园林、给排水、供热通风与冰箱安装工程、燃气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安装工程12个专业。考试大纲可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阅。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指定任何轮训机构。
2.考试课目 #
高级、副初级职称考试课目为《综合检测》(含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份内容),高级职称考试课目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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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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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级报名条件 #
1.在我市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录用)关系,以及我市城市、农村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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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我市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
3.报送人员继续教育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热爱本员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单位推荐同意并具有以下文凭、资历条件之一: #
(1)报名技术员职称的,具有高中专科文凭或学士学位;或具有高中大专、中等职业学院结业文凭,在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实习1年届满,经调研合格。
(2)考取助理安装工程师职称的,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调研合格;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2023年报考中级职称,在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实习1年届满,经调研合格;或具有学院本科文凭,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中等职业学院结业文凭,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考取安装工程师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调研合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安装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安装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学院本科文凭,取得助理安装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
(4)在我市公商行政管理部委注册登记和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委初审批准的独资、合资、民营、私营、个体等各种非公经济组织中工作,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录用)关系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我市城市、农村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可直接报名安装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报送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报送专业工作5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报送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
(二)副初级报名条件
1.在我市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录用)关系,或在城市、农村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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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员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3.报送人员继续教育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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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安装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安装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安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
(三)报名条件的掌握
1.技工高校高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结业,可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本科文凭报送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有效衔接安装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荣获建设安装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安装工程技术人才,可提早1年出席相应职称评审。 #
2.根据《关于完善部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告》(鲁人社办发〔202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有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根据报送高中级职称。 #
3.在建设安装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备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符合《关于安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安装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推行意见》(济人社发〔2023〕14号)规定的报送初、中、高级条件的,可直接出席相应级别的考试。
4.改系列职称报送,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施行方法的通告》(鲁人社规〔202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即“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评合格并符合报送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报送的职称应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报送的系列(专业)应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曾经不得报送高中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期限可以累计估算。” #
5.报名人员需荣获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总监部委认可的正规文凭。
6.工作期限估算到2023年12月31日。脱产文凭(以文凭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文凭”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期限(含见习时限),不估算为专业技术工作期限。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习时间估算为工作期限;非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习时间不估算为工作期限。出席非脱产夜校、自考等成人类本科、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文凭学习期限可累计估算工作期限。 #
7.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函询等的,在处分或影响其间,不得出席当年度职称考试、评审;因犯罪遭到民事罚款的,在罚款其间不得出席职称考试、评审。
8.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诚信档案库”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出席职称考试、评审。 #
(四)报考安排
报名人员根据属地原则(单位或户口所在县县城)进行网上报考。2023年7月13日15:00至7月23日17:00登陆“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 #
填写报考信息。报考前须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报名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报名规定2023年报考中级职称,按要求真实精确在线填写《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报考表》(以下简称《考试报考表》)(附件1),上传本人最近两寸电子相片(JPG格式)。
三、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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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贯串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考试资格或弄虚造假等各类违法问题的,不论那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推行网上报考前报名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各省(市、区)建设经理部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或市建设经理部委资格复审的资格初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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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推行告知承诺制和溯源追责初审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补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将常年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任何时侯,经核实发觉不符合当初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造假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据此斩获的后续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并取消,并计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评审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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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使用统一制发的《考试报考表》和《告知承诺书》(附件2),考取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区)建设经理部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或市建设经理部委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签章。
(一)考取人员自审 #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全面精确掌握报名条件和要求:即文凭、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考。
报名人员在“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注册后,复印《考试报考表》和《告知承诺书》,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订本人姓名,并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
(二)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名人员《考试报考表》信息一一查证,对考生的报考资料进行严苛把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考试报考表》中“所在单位初审状况”栏内签名签章,并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名签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和参考,也不得出席资格复审。同时,汇总本单位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填写《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报名人员清册》(以下简称《报考人员清册》)(附件3)并签名签章。 #
所在单位须对照报名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苛核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增强网上查询验证,防止弄虚造假,并保留初初审验结果以备复审。严禁个人挂靠报考或由轮训等中介机构办理报考,一经发觉,严厉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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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现场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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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区)报考人员经各省(市、区)建设总监部委初审通过后,由各省(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进行资格复审。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各省直总监部委初审通过后,由市建设总监部委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各省(市、区)建设总监部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或省直经理部委、市建设经理部委在《考试报考表》内签名签章。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或办理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参考。本年度将通过网路核验、部门核实等形式验证报送人员递交的文凭学位、年度考评、继续教育、原职称证书等护照,同时启用大数据比对,将所有考生信息与公积金数据、户籍数据、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等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作为初审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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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8月3日(晚上9:00-12:00,晚上14:00-17:00) #
现场初审需递交的材料: #
①身份证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原职称证书原件、近两年年度考评登记表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在现场初审退后回,能通过信息共享的可不再提供。)
②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签章的《考试报考表》1份。 #
③报考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签章的《告知承诺书》。 #
④经所在单位签章的《报考人员清册》1份。
(四)交费 #
1.交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变革执委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变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计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鲁发改费用〔2023〕638号),考取初、中、高级考试,按考试课目计费,每位课目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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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费模式:现场初审合格人员在8月6昨日在考试报考系统网上交费,逾期未收取报考费的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考生须于交费成功后7欧盘在考试报考系统填写完整出票信息,逾期未填写出票信息的,统一出具电子收据至报名单位。交费成功后概不退钱(含已交费人员被投诉举报并经核实属实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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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复印 #
初审合格交费后,考取人员自8月9日至8月12日自行从“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根据规定时间要求出席考试。 #
(六)留意事项 #
1.报名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出席资格初审,详细安排参看附件4。 #
2.为简化办事步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初审推行审查和复审两级初审,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的审查权。 #
3.网上报考成功并非资格初审合格,只有通过审查和复审两级初审能够被认定为资格初审通过。
4.资格复审主要对初初审验结果进行初审,重点对审查单位开具的查询认证状况进行确认。当资格复审出现争议时,考生需提供逐步的批驳材料。 #
5.新政咨询电话: #
报名条件新政咨询:0537-(市住建局) #
报考系统技术咨询:0531- #
四、考务组织 #
(一)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务及成绩
1.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可在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 #
2.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局官方网站及“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发布通告,告知合格人员有关发放职称证书(中高级)或合格证书(副初级)的安排。高级、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复印电子职称证书,该证书与原纸质的职称证书具备同等效用。副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入“济宁市安装工程技术职称考试网上报考系统”下载复印考试合格证书。
五、责任追究
(一)考取人员责任追究
加强信用约束,考取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了解相关新政,承诺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 #
1.凡递交虚假材料出席考试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予以其“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法行为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年限为六年”的处理。非法违纪行为计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评审诚信档案库”,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 #
2.报名人员相关行为如编造护照、印章、居民身分证或则非法作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民事责任。 #
(二)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1.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的初审把关,协助弄虚造假的,一经发觉,依法追责。
2.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参加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强化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的初审把关,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初审责任,资格初审人员不严苛把握报考条件或以不正当方式(出示虚假材料的,协助弄虚造假等)协助别人通过资格初审的,停止其继续出席曾经及下一年资格初审工作,按规定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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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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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是一项新政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考试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着力推进组织管理,严厉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正、公正,着力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严厉性。 #
附件: #
1.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报考表 #
2.告知承诺书 #
3.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报名人员清册 #
4.2023年度建设安装工程系列职称考试资格初审地点
(扫描条形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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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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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