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至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的通
关于举办2010至2011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测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逐步完善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财会人员从业行为,督促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和做好财会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打算工作,依照《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举办2010年至2011年全市财会从业资格证书检测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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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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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各级财政部委颁授的财会从业资格证书均列入本次检测登记的范围。 #
二、时间安排 #
本次检测登记工作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持有市财政局颁授的财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代办检测登记的详细时间参看附件1(无单位持证人员在验车其间可随时到发证机关申领证书检测登记),各省(市、区)持证人员代办检测登记的详细时间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由各省(市、区)财政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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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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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财会科负责市财政局领取的财会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登记工作以及对各省(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测。各省(市、区)财会管理机构负责本管辖内的财会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登记工作。 #
四、检查登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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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教育完成状况。已取得高级财会电算缩聚格证或45周岁以上的持证人员应当完成2010-2011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轮训(网上教育、会计师专业课程轮训也视同完成轮训);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之后出生)未取得高级财会电算缩聚格证的持证人员仅学习财会电算化知识,并要求通过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财会电算化考试,财会人员继续教育集中轮训不用出席。 #
(二)注册登记状况。单位应汇总报告财会人员的上岗状况,并由管理机构在财会从业资格证书上给予记载。财会工作的十种岗位是: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经理人员);文员;对帐;资本、基金核算;薪资、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核算;收入、支出和债务、债务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账簿财会;报表编制;财会档案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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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会人员信息网上采集状况。为实现财会人员信息网路化管理和搭建全省财会人员管理的统一平台,省财政厅要求财会从业人员自行登入湖南财会网()“江西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窗口上传护照相片并更新自己的基本信息,为下一步更新财会人员管理系统和换发新的财会从业资格证书做好打算(换发财会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另行通告)。 #
(四)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状况。决算单位是否根据吉会计[2011]5号文件《关于召开赣州市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测的通告》要求推行好财会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测与整改。其他单位是否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财会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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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在检测登记时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财会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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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轮训证明材料或高级财会电算缩聚格证明(通过考试未发合格证的标明通过考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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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从业资格检测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无单位人员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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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登记程序和要求 #
1、各专员部委收到文件后2024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24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请及时通告本单位和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持证人员。 #
2、有单位的持证人员由单位汇总代办证书的检测登记。独立核算单位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检测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私章,收齐财会人员的相关资料,根据规定的时间到发证机关申领检测登记手续。无单位的持证人员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发证机关进行检测登记。 #
3、因特殊状况未及时完成财会人员继续教育集中轮训或未通过高级财会电算化考试的人员,可在证书检测登记其间内办理理论轮训或出席高级财会电算化考试(随时到财会管理机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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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检测登记内容全部通过的持证人员,在证书“年检记录栏”或证书第5页上复印相关记录;继续教育内容在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连续复印完成,不得隔行隔页。其他登记记录在财会管理硬件中作具体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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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市本级财会从业资格证书检测登记时间安排表 #
2、会计从业资格检测登记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