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会计专业2023网上继续教育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委(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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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3〕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手册(今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行方法〉的通告》(渝财规〔202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学习对象 #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备中级和高级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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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
会计人员自行登入“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在通过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入选的7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考,每一个学习课程读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分要求 #
每年继续教育务必完成专业课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新政并已补办登记斩获的学分),其中,必学课程学习不高于40学分。
四、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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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12月31日。 #
(一)课程全部为专业课目,分必学和选学内容,先完成必学课程后再学习选学课程。 #
(二)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学习内容。网校按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不同界定学习内容,即分为初级、初级两类;无专业技术职称的,选择高级学习内容。
(三)必学内容。必学课程内容包括财会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近两年财政部颁布的财会准则、制度。 #
(四)选学内容。会计人员在完成必学内容后,根据自已还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自行选择。
五、学习要求 #
(一)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渝财会〔2023〕8号)要求,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方能上网出席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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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人员须及时出席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因特殊状况未完成曾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先按规定完成先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报考出席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
(三)会计人员出席网上继续教育遇见问题,可向所在学习的网校咨询。在完成曾经要求的学分后202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有兴趣学习网上所列内容的,网校可免费提供学习到90学分。 #
(四)会计人员每年除需出席专业课目学习外,还需出席公需课目的学习。公需课目的学习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完成。
六、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荣获学分后,系统将手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状况,如有问题可向网校或所属区县财会管理部委打听。 #
七、其他事项 #
(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要强化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轮训学习的宣传服务工作,督促会计人员自觉出席继续教育轮训学习。严禁任何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请人代学、组织代学等,一经发觉,我局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不予注册并计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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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新政按《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行方法〉的通告》(渝财规〔2023〕5号)相关规定执行,可步入“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新政,查看“重庆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答疑”202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班,了解详细代办步骤。
(三)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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