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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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考生:
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发布2023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复核,请考生自行登入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考试成绩信息查询”页面查询成绩。 #
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召开2023年度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粤会计函〔2023〕13号)《深圳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告》(深会计〔2023〕4号)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初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考后资格初审 #
(一)初审对象 #
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
(二)初审条件 #
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2023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复核,除具有(深会计〔2023〕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证书(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证书;上述文凭(学位)应于报考前取得。 #
(三)初审时间和方法 #
初审申请时间为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请考生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
(四)初审材料清单
1.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报名人员须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初审签章,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如该表遗失、漏打,可登入:81/ksbm/.jsp补打。 #
2.考生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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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凭证书,或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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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承诺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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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材料类别为图片(使用原件扫描或照相,图片需居中、规整、清晰),格式应为.jpg或.jpeg。 #
二、成绩检查 #
考生对财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补办。成绩检查只向考生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三、有关要求 #
根据现行规定,通过全部课目的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初审并通过初审后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出席考后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予领取资格证书。财会高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核发,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注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相关通告。
初审咨询电话:-、0755-、0755-、0755-、0755-。 #
特此通告。 #
附件:考生承诺书 #
广州市财政局 #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