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
按照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高考〔20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报考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
考试报考 #
(一)报考出席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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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本市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即2023年6月至2023年5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寿险满12个月,或报考时本市公积金处于正常交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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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在本市完成财会人员信息登记。 #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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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2023会计从业资格证网上报名系统,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
5、具备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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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
(三)本通告所述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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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告所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运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财会工作期限;出席财会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依法合规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本市财会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辨别报名人员工作年限的重要根据。 #
(五)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内地、澳门和香港市民,可在本市报考并在本市出席考试。
(六)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商贸实验区临港新城区海外人士出席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方法〉的通告》(沪人社规〔2023〕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美国(重庆)自由商贸实验区临港新城区(以下简称新城区)合法工作的海外人士,经新新区管委会初审后,可报考出席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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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五)(六)项人员报考出席财会高级资格考试,应具有本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总监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财会工作期限证明、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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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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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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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财会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三 #
考试大纲
财会高级资格考试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3年度财会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取人员报考时可自愿购买。
四
考试时间及考务议程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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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财会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0日举办2023会计从业资格证网上报名系统,共2个批次,各科目详细考试时间如下: #
高级各科目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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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课目
9月9日至10日 #
8:30-11:15 #
高级财会实务 #
13:30-15:45 #
财务管理 #
18:00-20:00
经济法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二)考务议程 #
考试报考统一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下同)报考系统进行。 #
第一阶段报考
始 #
自2023年6月26日10:00开始 #
终 #
至6月30日24: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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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报考 #
始 #
自2023年7月6日10:00开始 #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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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7月10日12: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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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及交费截至 #
考试报考及交费统一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下同)进行,考试报考在7月10日12:00截至,交费在7月10日18:00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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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复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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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10:00至9月6日24:00 #
上述其间内,考取人员可登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下载并复印准考证。未下载复印准考证的,难以出席考试。 #
成绩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1前 #
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发布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成绩。
五 #
报名成本 #
经本市物价管理部委批准,考取财会高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考费10元、考务费每课目40元。上述成本均应在报考时一次性在线支付。 #
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报考其间可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中出具并下载复印“上海市非税收入通用汇票(电子)”。报考结束后,汇票复印功能同时关掉。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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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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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财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财会高级资格证书。证书发放事宜另行通告。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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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一)为强化财会职业道德教育及财会诚信机制建设,对递交信息不实、伪造报考资料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其间违纪违法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方法》的规定,予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发布、将失信状况计入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厉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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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严厉考试纪律,全省财会考办和本市财会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辅以技术方式并组织学者进行雷同答卷的辨识和判断。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予以成绩无效处理,牵涉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城区海外人士,须在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向新城区管委会申请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方可在7月6日至7月10日登陆报考系统完成报考。详细初审要求请咨询新城区管委会(电话:-8012)。 #
八
各区报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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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文凭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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