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山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浙会计〔2022〕65号
各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高考〔2022〕3号)转发给大家,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
一、考生个人信息登记或变更渠道 #
为提升报考效率,防止在考试报考其间形成网路堵车,请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广大考生提早做好个人考试报考信息登记或变更。
(一)首次报考人员。 #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报考开始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实名注册,并登陆以下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山东非杭州地区的考生请登陆“浙江财会之家”网站(网址:),上海地区的考生请登陆“宁波财会之窗”网站(下同)。 #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 #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考开始前,直接登陆“浙江财会之家”网站或“宁波财会之窗”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进行变更。 #
考生须严苛根据网站提示的要求递交相关批驳材料,递交后将由属地财政财会管理部委进行初审。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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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及交费日期。 #
1.山东省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
交费截至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
2.2月27日16:00关掉“浙江财会之家”—“信息变更”“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财会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难以出席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考。 #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及交费日期。 #
1.山东省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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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截至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8:00。 #
2.7月9日16:00关掉“浙江财会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财会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难以出席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考。 #
广大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考和交费。错过上述报考和交费时间的,将难以出席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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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网址及要求 #
依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出席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的考生,须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网址:)进行考试报考。 #
出席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的考生,登陆“浙江财会之家”(网址:)—“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进行报考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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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或变更的报考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并登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步入考试报考栏目。山东烟台地区的考生应在报名省市中选择“浙江湖州”,其他考生在报名省市中选择“浙江省非杭州”。
考生报考时,考试报考系统将按照考生在“浙江财会之家”网站或“宁波财会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手动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交费。如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并且报考时初审未通过或需变更相关报考信息的,须先步入“浙江财会之家”网站或“宁波财会之窗”网站,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报考。 #
交费之前,考生须仔细核实本人所有报考信息,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即便交费成功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已在网上报考但在交费截至前未成功交费的,视同舍弃考试报考。 #
考务费标准: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根据浙价费〔2023〕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高级为每科60元,高级为每科60元,初级为每科8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已完成网路报考及交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至时间内,登陆“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复印准考证。 #
(二)各省财政局、人力公积金局要高度注重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路报考工作202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最新,悉心组织,严苛根据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考前,向社会发布报考时间、报名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考工作如遇特殊状况,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人力医保厅反映,不得私自越权处理。 #
附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省财会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高考〔2022〕3号)
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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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9日 #
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
高考〔2022〕3号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甘肃生产建设兵团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财会资格)考试选用无纸化形式,分别于2023年5月(高级、高级)、9月(高级)召开。现就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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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考 #
(一)报考出席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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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
(三)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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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
2.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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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
4.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5.具有硕士学位。 #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四)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五)本通告“一、考试报考”(二)中所述大专文凭,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委认可的技工高校文凭。本通告所述其他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
(六)本通告所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运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财会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 #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于原则在香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师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
(八)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递交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
二、考试课目 #
(一)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 #
(二)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三)初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财会实务》。 #
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初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初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
财会资格考试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发布。 #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议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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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课目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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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
高级财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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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
高级财会实务 #
经济法基础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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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
高级财会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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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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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中级 #
5月13日 #
8:30-12:00 #
中级财会实务 #
1.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办,共3个批次,《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
3.初级资格考试《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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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二)高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
1.今年12月31近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山西生产建设兵团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俗称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3年度高级、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形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财务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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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考开始时间。考试报考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至202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最新,交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至。
3.2023年4月12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高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
5.2023年5月24近日,举行全省评卷大会,布署初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
6.2023年5月26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测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法处理后,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状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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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3年6月7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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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3年6月16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上发布。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发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2023年6月30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品质抽检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发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发布后1个月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
1.2023年4月2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形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财务评价中心。 #
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考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考开始时间。考试报考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至,交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至。 #
3.2023年8月15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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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
5.2023年9月20近日,举行全省评卷大会,布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10月12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留意清查雷同试题,非常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题,应组织学者进行辨识、判定,确属雷同试题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
7.2023年10月31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品质抽检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发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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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
五、其他事项 #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苛根据全省统一的考试报考条件初审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
(二)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阅卷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轮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欧盘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控和惩处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负责,悉心细腻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考生,确保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满完成。 #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新冠肝炎灾情防治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灾情防范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状况,拟定灾情防范举措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其间灾情防治工作。出现突发灾情紧急状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灾情防治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
(五)因灾情防治成因不能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取人员早已取得的高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
(六)2023年11月3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财务评价中心分别申报2023年度考试工作小结。 #
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今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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