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财会(20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城区会计专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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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会计[2023]2号
关于举办2023年度滨市区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
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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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工业新区,各各镇(街道),区直各部委、各企事业单位: #
为做好2023年度滨县城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鲁会计﹝2023﹞15号)、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滨会计﹝2023﹞4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滨市区实际,现将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2023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班,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完善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鲁会计【2022】6号)规定执行。 #
二、继续教育时间 #
2023年4月27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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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内容 #
继续教育的内容: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手册(今年版)》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型。专业通识知识包括财会职业道德、会计法制、会计变革与发展三个课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财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财会、农村财会、管理财会、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课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会计热点五个课目。 #
主要内容有:财会职业道德与诚信机制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议会计变革与发展、新美国财会发展沿革、企业财会准则、小企业财会准则、政府财会准则机制、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财会体制、农村财会机制、管理财会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财会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整治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制度变革热点问题。 #
四、培训的组织推行及方式 #
1、根据鲁办发[2023]32号、滨办发[2023]21号和滨县城机构编制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告》要求,并结合我区有关规定,去年我区继续教育轮训只进行网路轮训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合格后,请学员复印保留好成绩单即可。 #
网路轮训网址:山财轮训网(http//),网站服务电话:. #
2、我区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超过60学分,公需课目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要求进行。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状况2023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班,将作为出席财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财会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告》(会计〔2023〕10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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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依据《会计人员管理方法》,农村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作为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农村财会人员应每年按量出席。 #
五、继续教育登记 #
1、参加全省、省高档财会人才轮训、省会计学会轮训班,通过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财会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
2.出席网路轮训的学员,继续教育由区财政局进行统一登记。
3、中央、省驻滨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委、行业经理部委、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网课轮训。财政部委以外的单位组织网课轮训的,轮训前应将轮训通告、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委备案。学员牵涉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委备案;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下一级财政部委备案。 #
4、承担财会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财会类论文、公开出版财会书籍、参加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轮训的,由学员在财会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送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初审登记。由区财政局在系统内进行初审。
个人报送访问路径: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山东财会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广东财会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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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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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委(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轮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和妨碍财会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力。财会专业技术人员要增加思想认识,摆正学习心态,保证学习疗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全面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1近日完成。财会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先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路继续教育方式给予补学,成本由财会人员个人承当。
3、市直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自行上网学习。 #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
5、咨询电话:-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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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圩镇财政局 #
2023年4月25日 #
主题词: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告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滨圩镇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