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产施办法》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产施方法》的通告 #
人发[2000]20号
#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规划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党员)部委:
#
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
二000年五月二十三天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
#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机制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规范和推进考试管理,着力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订本方法。
#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施行,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常安排在10月末)。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日至15日。 #
二、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详细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推行。 #
各地的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职改)部委会同城市规划行政总监部委组织推行,详细职责分工,由各地自行确定。
#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定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 #
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其他三个课目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
四、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昨日,已受聘兼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只出席《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课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则》、《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课目可免试。
#
(一)1987年曾经(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似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
(二)1984年曾经(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学院硕士文凭2023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似专业学院硕士文凭,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
五、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和本方法第四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出席考试。 #
六、考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出席全部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出席免试部份课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 #
七、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考。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考条件初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者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出席考试。
#
八、建设部负责组织编撰和确定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指定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并负责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轮训管理工作。 #
九、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组织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师资轮训工作,经轮训合格后,由建设部分布发注册城市规划师轮训班主任资格证书后,方可承当轮训任务。申请承当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轮训的单位要具有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总监部委会同人事(职改)部委初审批准。
十、坚持轮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出席轮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出席考试及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和组织管理)。考生出席考前轮训、坚持自愿原则。 #
十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计费标准须经当地价钱经理部委批准。 #
十二、要严苛执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机制,着力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苛考场纪律,对违背考试有关规定者2023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要严厉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