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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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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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会计[2011]1号 #
各省区财政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省直各部委、单位,各大本科高校,中央、省驻临各单位: #
为做好我市财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临沂财会信息,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鲁会计[2011]3号)转发给大家,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 #
财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是建设全省财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在信息采集其间没有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将难以踏入全省、全省财会人员管理系统,不能实现跨省和区内调转,继续教育登记未能完成临沂财会信息,也不能实现财会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考和中级财会师评审,其他财会事务也将难以代办。 #
请各省区、各单位必须造成高度注重,着力推进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保修量地完成财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
二、信息采集应留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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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财会从业资格证书。是指2006年及之后经我市各级财政部委财会管理机构颁授的新版证书,并完成各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省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请及时关注徐州会计信息网()有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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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采集网站及注册。我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可登陆南通会计信息网或福建财会信息网,并使用本人第二代市民身分证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进行注册,从业资格证书号码、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一经注册,不可修改,请在填写时仔细初审核实,确保确切无误后再点击“注册”。 #
(三)纸质信息资料要求。信息采集过程中所有表格资料及打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山东省持有财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须使用A4纸双面复印。 #
三、其他事项 #
省直单位、中央和省驻临单位财会人员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厦北侧)3楼财政局窗口进行,请有关单位根据初审议程安排,及时进行信息初审确认。
县区财会人员信息采集请联系当地财政部委财会管理机构。 #
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不缴纳任何花销。欢迎侨界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王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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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直和中央、省驻临单位初审确认工作议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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